普陀区产业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公开遴选2024年度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上海市普陀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促进产业升级,充分发挥资本运作的产业引导作用,根据《普陀区加强资本运作促进产业经济发展管理办法》(普发改委[2024]1号),由上海普陀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陀资本”)作为受托管理机构,依照“政府引导、科学决策、风险可控、权责对等”的原则,面向市场公开遴选普陀区产业创新发展引导基金2024年度子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普陀区产业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区引导基金”)目标总规模50亿元,2024年分别配置综合类和行业赛道类子基金,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遴选基金管理人进行合作。
1、综合类产业基金。聚焦智能软件、研发服务、生命健康、科技金融等普陀区四大重点培育产业,支撑产业补链、固链、延链、强链过程中效益显著的关键技术和重点项目。2024年度,区引导基金计划参与设立的单支子基金总规模不低于2亿元,认缴出资比例不超过20%,且认缴出资额不超过1亿元。
2、行业赛道类基金。根据区内“中华武数”(即中以(上海)创新园、上海清华国际创新中心、武宁创新共同体、市级数字化转型示范区)等区域重点科技产业发展要求,设立单一行业赛道类基金,并集中投资于普陀区内企业(含迁入企业)。2024年度,区引导基金计划参与的单支子基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主要项目投早、投小、投科技,其中区引导基金认缴出资比例不超过20%,区承载功能区单位、区内国资企业联合出资,合计出资比例不低于40%。
(注:上述两类基金,申报机构可以根据基金组建筹备情况选择一项或全部进行申请)
二、遴选条件
(一)管理机构申请要求
1、管理机构资质
(1)在中国境内注册,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2)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未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列为异常机构,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等情形;
(4)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诉讼事项。
2、管理机构团队
(1)管理机构至少有10名具有资格的从业人员,其中具有5年以上相关经验的投资经理不少于3名,团队成员之间有3年以上合作经历;
(2)管理团队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成员无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3、投资业绩
(1)管理机构管理基金规模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2)管理团队核心成员成功投资案例不少于3个。成功投资案例指项目已退出且回收资金高于投资成本,或项目已上市且已回收资金加上未实现公允价值高于投资成本;
(3)管理机构提供在管及已清算基金的历史业绩情况,以及所投资项目的投资、退出和区域产业贡献情况。
4、管理制度
管理机构应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财务管理、内控机制等管理制度,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投资决策机制、激励约束机制、资产托管机制、风险控制机制以及投后赋能机制。
5、行业与社会评价
(1)优先考虑在知名行业评价机构的投资机构排名位于前100名以内机构,行业评价机构例如清科等。
(2)优先考虑与政府引导基金、央企/国企背景LP有良好合作业绩的子基金管理机构;
(3)优先考虑有计划向普陀区导入总部型产业项目的子基金管理机构。
(二)拟申请基金要求
1、资金募集
(1)管理机构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对综合类产业基金须至少已募集到基金总规模的40%资金,对行业赛道类基金须至少已募集到基金总规模的20%资金,并提供拟出资人的出资承诺函或意向书、出资能力证明等材料;
(2)管理机构或其关联方应承诺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不少于基金总规模1%。
2、区域关联
区域关联认定的返投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区引导基金在子基金中实缴出资额的1.5倍。
三、遴选程序
1、流程安排
遴选过程按照“公开征集→方案申报→立项评审→尽职调查→专家评审→投资决策”的流程实施。
2、申报文件
请申报的管理机构单位在受理时间截止前准备申报文件,按照要求依序编制,分别列出目录、文字说明并附有关证明。
申报材料须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其中,纸质材料两份,根据公告要求分别列出目录及对应页码并规范打印装订成册;全套纸质申报材料须左侧胶装,并加盖骑缝章,封面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并明确指定联系人一名;电子材料一份(以U盘存储)应包含全套纸质申报材料扫描件(PDF文档),以及可编辑文档(WPS、WORD、EXCEL文档)。申报的管理机构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
3、申报时间
申报开始时间为本公告公示之日,首批机构遴选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4、联系方式
申请材料报送至上海普陀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普陀区西康路1255号普陀科技大厦14楼,邮编:200060,联系邮箱:touzi@shptcapital.cn;联系电话:021-62883916,021-62885128)
四、其他说明
1、中选基金管理机构,需承诺根据普陀区产业创新发展引导基金管理的有关要求,明确有关法律条款,落实子基金募资、投资、管理、退出工作要求,纳入区引导基金子基金考核评价体系,接受普陀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的服务、监管和综合管理要求。
2、本公告仅是一种邀约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契约,引导基金拟合作基金管理机构根据上述程序择优确定。
3、上海普陀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来源:上海普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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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402/53022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