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界(ID:pedaily2012)8月29日消息,近日,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阜阳市生命健康产业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阜阳市生命健康产业基金管理机构。基金主要投资于生命健康产业及其上下游,具体包括现代医药、现代中药、医疗器械、现代医疗、健康养老、健康食品及保健品、健康旅游、健康教育与体育等领域。
设立规模总规模8-10亿元,安徽省生命健康产业主题母基金40%,阜阳市产业引导基金10%,社会化资本50%部分由中选的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募集。
附:《阜阳市生命健康产业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公告》原文
阜阳市生命健康产业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公告
根据《安徽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阜阳市政府性产业引导基金组建方案》《阜阳市政府性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阜阳市生命健康产业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管理机构基本条件
(一)管理资质。基金管理机构在正式签订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前,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相关登记程序,同时符合监管部门防范资本无序扩张的监管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配资比例高、社会募资能力强、资本运营经验丰富、有产业资源导入能力和重组项目储备、具备良好的基金管理经验的基金管理机构合作。
(二)管理团队。基金管理机构须配备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相关行业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管理机构核心团队成员在基金投向的主要行业内,至少主导过3个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申报机构须已在或承诺中选后一个月内在阜阳市内设置固定办公场所并配备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至少有2名具备3年以上产业项目投资经验或相关行业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至少1名核心人员常驻阜阳办公。
(三)基金管理机构须对所管理基金出资入股,出资金额与比例在基金合同或合伙协议中明确。
(四)申报机构管理团队成员没有受过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在3年内未受过行业自律组织处罚。
(五)申报机构及其高管不得有因不诚信或不合规行为引发社会重大质疑或者产生严重社会负面影响且影响尚未消除的情形;符合监管部门规范资本无序扩张的监管要求;申报机构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监管部门高度关注的风险隐患。
(六)符合《阜阳市政府性产业引导基金组建方案》其他各项要求。
(七)特别规定:
1.本次遴选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申报机构、配备的核心成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本次遴选原则上对存在重大负面舆情、与政府投资基金配合度较差、以往申报材料不实的机构不予受理。
(八)其他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二、对中选基金管理机构的其他管理要求
(一)中选的基金管理机构原则上应作为专职实体对基金进行专职管理,也可采用内部组建新投资管理团队或并入该团队实际控制的具有管理人资质的指定实体进行专职管理。采用内部组建团队的,须保证该团队的专职性及在投资决策、项目分配、业绩核算和费用核算的独立性。中选的基金管理机构应明确以往管理基金与本次申报基金关系的处理原则,隔离多支基金之间关联交易的风险,对潜在的在管基金与本主题基金间的利益冲突作出合理安排。
(二)中选的基金管理机构应依法依规做好基金组建设立和投资运营工作,按照《阜阳市政府性产业引导基金组建方案》要求,建立完善相关风控制度,切实保障国有资本安全,实现保值增值。按规定及时报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市场监管局备案;定期向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基金运行状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三、申报基金基本要求
(一)组织形式和架构
基金组织形式为合伙制或公司制。
采用专项基金架构。开展直接股权投资,具体比例以《阜阳市政府性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规定为准。
(二)注册地
基金原则上须注册在阜阳市行政区域内。
(三)设立规模
总规模8-10亿元。
(四)出资人及比例
安徽省生命健康产业主题母基金40%,阜阳市产业引导基金10%,社会化资本50%部分由中选的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募集。
(五)返投比例
投资我市境内企业的资金比例不低于省生命健康产业母基金和市产业引导基金出资规模总和的1.2倍。基金管理人引进的企业累计在阜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市产业引导基金出资额的3倍(参照《阜阳市政府性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六)存续期
运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0年(参照《阜阳市政府性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七)管理费用
投资期按照不高于实际投资金额的1.75%/年比例收取,退出期按照已投未退的投资金额,比例减半征收,具体支付方式根据考核细则确定(参照《阜阳市政府性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八)投资方向
主要投资于生命健康产业及其上下游,具体包括现代医药、现代中药、医疗器械、现代医疗、健康养老、健康食品及保健品、健康旅游、健康教育与体育等领域。
(九)基金管理机构
中选的基金管理机构需满足安徽省生命健康产业主题母基金的要求。
(十)收益分配
基金投资收益分配原则上采取整体“先回本后分利”方式,投资收益先按照基金各出资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各出资人,直至各出资人收回全部实缴出资,剩余的投资收益再按照协议、公司章程等约定方式予以分配。
(十一)让利机制
母基金到期清算时,在收回全部投资本金,且投资于阜阳市注册企业的资金超过产业引导基金出资返投比例、满足门槛收益率的基础上,可由产业引导基金财政出资部分以综合产生的超额收益进行让渡,财政出资部分超额收益可以按一定比例让渡参与投资的社会资本,以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基金投资,促进资本要素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让利条件可参考基金返投情况、整体收益、配资比例、产业项目招引、IPO企业数量等综合因素。具体让利在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基金合伙协议、公司章程或基金管理机构与其他出资人签订的其他书面协议中进行约定。
(十二)退出机制
可采取股权转让、股票减持、股东回购以及解散清算等方式。
四、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按照附件申请报告(样本)的内容和格式依序编制,分别列出目录、文字说明并附有关证明。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材料(一式7份),电子版材料一份(以U盘存储)。纸质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分别列出目录及对应页码并规范打印装订成册(正文和证明文件分册装订),加盖骑缝章,封面加盖机构公章,电子版材料应包括纸质材料盖章扫描件(PDF文档)及可编辑文档(WORD、EXCEL文档)。
申报材料通过快递邮寄至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18(联系人:杨振,电话:0558-2179219),材料提交后请与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5日。申报材料递交时间以寄出时间为准。若申报材料无法在受理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址,申报机构须在受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告知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否则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机构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不再进行合作,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本公告仅是一种邀约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基金管理机构根据上述程序择优确定,如未入选不再另行通知。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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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408/53926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