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集团和港交所之间围绕着
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之争已越演越烈。港交所原计划的寻求初步原则性澄清共识(Preliminary clearing)的会议结果并未如期对外披露,
阿里巴巴集团联合创始人、董事局执行副主席蔡崇信又公开撰文阐释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与港交所总裁李小加早前的文章相呼应。
26日晚间,蔡崇信发表署名日志《阿里巴巴为什么推出合伙人制度》,文章透露,此前,阿里集团多次与香港监管机构探讨,如何把阿里管理创新和资本市场有效治理对接。蔡崇信也强调,作为一家主要业务都在中国的公司,香港是阿里集团上市的优先选择。
蔡崇信特别为合伙人的公司治理机制辩白,称这个机制可使阿里的合伙人---即公司业务核心管理者,拥有较大战略决策权,减少资本市场短期波动影响,从而确保客户、公司以及所有股东的长期利益。这个制度不会威胁到香港监管机构所倡导的“一股一票”原则。
“我们从未提议过采用双重股权结构(Dual Class)方案。一个典型双重股权结构,是允许那些拥有更高投票权人在公司任何事务投票上享有这种权利。而我们方案则充分保护股东重要权益,包括不受任何限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权利、重大交易和关联方交易的投票权等。”
蔡崇信说,合伙人制度可以让阿里基业长青:合伙人是平等的,他们会摈弃官僚作风和等级制度,而通过合作解决问题。合伙人不仅仅是管理者,他们同时也是企业的拥有者,有着极强的责任感。合伙人制度通过每年接纳新的合伙人,注入新鲜血液,不断焕发活力。
蔡崇信还对港交所公开喊话,称同样作为作为香港人,想问的是:香港资本市场的监管,是被急速变化的世界抛在身后,还是应为香港资本市场的未来做出改变,迅速创新?!
这被认为是阿里对港交所再次施压。此前一天,相关利益方对媒体放话,如果阿里愿望无法达成,将放弃港交所改为赴纽约上市。文章引述
马云(微博)的话,“我们不在乎在哪上市。我们在乎的是,无论在哪上市,上市地必须支持这种注重长期发展的开放、创新和负责任的文化。”
港交所显然面临巨大压力。一旦阿里选择纽约上市。对香港交易所来说,主持这宗各方高度期待的巨额上市交易的梦想就变成噩梦。但如果阿里希望从上市规则得到的豁免待遇,超出香港交易所能够灵活掌握的范围——无论这家交易所有商业本能。
港交所在阿里合伙人制度申请上也显得犹豫不决。李小加在名为《投资者保障杂谈》的日志中针对港交所上市规则、投资者保障、股权架构等作出评论,虽未提及阿里巴巴,但所表现观点颇有影射涵义。李小加在文章中也透露出港交所矛盾的心理。
李小加在文章中引述“程序先生”的观点称,“如果为了迎合新来者而朝令夕改,我们的公信力便荡然无存。”“如果要求超出了《上市规则》所许可的有限酌情范围,那就要经过适当的公众谘询之后才可以修订规则及政策,确保所作的改变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李小加还写道,香港的《上市规则》非常清晰,如果要修订条文,必须按照审慎程序进行。当“公众利益”与港交所股东利益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永远要把公众利益放在*位。正是出于“公众利益”考虑,才决定参与这一重要的讨论。
实际上,阿里和港交所最核心的冲突在于,
马云想趁上市一举解决控制权问题。财新《新世纪周刊》主编王烁撰文指出,
雅虎和
孙正义在阿里董事会只有少数董事席位提名权,但失去重要权利:那就是与公众股东联合行动共同投票的权利。过去几年,马云在与老股东们的斗争中一再占得上风,但没有制度的保障,他还是不踏实。马云虽然破坏了一些制度,还想要得到制度保护。
另有观点指出,阿里放出去美国上市的风声更多是为向港交所施压。其原因在于,由于中概股基本还处于遭冷遇阶段,加速马云此前的
支付宝VIE风波阴影依然未消散,阿里巴巴在美国上市不太可能获得理想的估值。
不过,针对外界认为阿里合伙人计划是为保护马云控股权说法,蔡崇信给予反驳,称阿里从没想过用股权结构的设置来控制阿里,此时此刻,阿里更不会,只想建立并完善一套文化保障机制,让这家公司能够持久健康的发展,希望公司未来超越任何一位创始人的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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