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政府不久前出台规定,从2014年5月23日起,如果商品房实际成交价低于备案价超过15%,将通过技术手段限制网签。联想到前一段时间,沸沸扬扬的“杭州楼市降价促销”,“杭州楼市崩盘”等消息,杭州市政府的这一规定引发了市场广泛讨论。民众普遍解读为“杭州市政府不愿房价大跌”的声音不绝于耳。
无独有偶,早在2011年,有消息称东莞住建局、房管部门就联合发布文件规定,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销售价格一经备案,将自动设置15%的下调限幅。今年4月底开盘的一楼盘,其中一栋楼推出带精装修的特价房,整体均价约为9800元/平方米,而东莞市物价局网站上,该栋备案的整体均价为12439元/平方米。实际降幅已经达到了21%,超过了规定的15%,导致购买特价房的购房者无法进行网签。。
据笔者了解,其实不光是杭州、东莞两地,深圳、上海、南京等地也都有类似规定。上海市房管局在2011年11月也出台了房地产项目销售价格浮动幅度超过20%,则开发企业需要重新备案审批的措施。其中,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无论是杭州还是东莞对于此措施的态度是“只是备案,而不是限降”,不过备案之后最终是否会通过网签,怕是打了很多个问号。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内部人士曾表示,“当初出台这个规定时,主要是为了控制房价上涨,抑制开发商随意乱涨价的行为。如果不管制,这几年房价都涨到天上去了。现在处于楼市下行期,购房者应理解政府行为是有意维护市场的稳定,房价过度下滑对经济没好处。”
但是,在一片争议声中,有一个声音值得特别关注。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对于楼市的主基调是“让市场更多地参与进来、减少对市场的干预、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而目前杭州市政府限制新房降价幅度、延长销售时间的行为,多少表现了政府想控制房企降价的幅度,有直接干预企业降价行为之嫌,变相地表现了政府直接插手企业经营权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否妥当是有待商榷的。面对“限降”,房企并不是没有规避方法,比如价格分期备案,为了把降价空间累计增大到所需的程度,每期把价格调低,曲线达到最终目的就是一种方法。
长富汇银总裁张保国表示,政府出手干预楼市价格,主要还是从市场稳定、防范金融风险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楼市是民生问题中的大问题,平稳是政府追求的目标,大涨和大跌都是政府所不希望看到的。但是,中央本着改革创新的思路,更鼓励用市场之手调控楼市,地方政府这只有形的手也可以在保有最后底线的同时,从市场实际情况出发,让开发商进行自救。共同携手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才是长久发展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