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问题我想讲讲,混合所有制是市场经济的重要产权组织方式。
现在多数学者都认为,私人和私人资本相混合,公和公相混合,都不算混合所有制,国家的也是公有的,地方的也是公有的,这俩混合就算混合了吗?不算,私人,咱们PE更是搞私人的,私募股权投资,这都不算。得是公的和私的混合,这才叫混合所有制。我觉得这有一定道理,但是实际上不管私私混合、公公混合都改变了原来单一的私人资本和单一的公有制的这种企业运行的形态。如果说私私相混不算混合所有制,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还有混合所有制吗?一般的市场经济混合所有制是不是一个常态?我现在搜集到的资料,我认为是有的,而且是重要的企业产权组织形式。
首先,我们看看社会资本与私人资本的混合。因为我搞了好长一段社会保障,我到美国去了解到美国除了联邦社会保障之外,还有美国按照401K条款给予的税收优惠,所建立的类似中国的企业年金方式的养老基金,这个基金占的分量相当大。1976年美国管理大师德鲁克就发表了《看不见的革命》,养老基金社会主义是如何来到美国的?这个词吸引了我的眼球,养老基金社会主义。按照德鲁克当年的计算,美国补充养老基金控制了全美公司35%的股权,已经超过了相对控股所要得的比例,当年德鲁克曾经预测,到1985年美国养老基金控股的比例将达到70%,并且断言如果社会主义的定义是生产资料工人所有,美国就是第一个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当然后来美国的养老基金放慢了前进的步伐,但是到2005年他的养老基金已经超过了他的GDP的总量,持有美国40.7%的股份,极大的改变了公司资本所有权结构,以后完全不是我们最早批判的那种私人资本的概念了,使它社会化、多元化了。
所以对的库克提出的社会主义养老基金这个概念,大多数社会主义国家并不接受,他们叫养老金资本主义或者社会资本主义等等这些口号,这个不仅仅是美国,在OECD很多国家,凡是搞了这种养老金运行的都有这种文化。
可以说这种运行形态可以被《资本论》关于货币资本与产业资本相分离可能产生的复杂运动姿态容纳,但是具体形态远远超过了马克思当年的设想,比如职工养老金在资本市场上的巨大作用。有人说职工养老金还是私人的,他只不过是个体的汇集起来了,整个社会,我们想一想,我们的集体所有,农村的集体所有,城镇的集体所有,不也是个人的资产集合起来的吗,而且那个规模要比美国的养老金的规模小得多。我们就算你说这是个人的,我们看看有没有国有资本与私人资本的混合?也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都有国有企业,多数在通信、能源、铁路、航空、机场、公共交通、邮政服务、军事工业、健康管理等行业和领域,一般分为国有的全资公司和国有部分所有的公司。根据美国国家公共管理研究院对国有企业的定义,可以分为三类,一类,完全政府所有企业。第二类,政府部分所有企业,这就是混合所有的,这类企业的产权由总统和私人股东选择的董事会支配。第三类,政府赞助企业,这类企业虽然完全是私人投资和私人拥有,比如美国的联邦住宅贷款银行,但是由于它是政府特许的,在美国的划分里面算作国有企业。前两类我到美国都看过,第三类没看过,这是资料上的。
我们再看看法国和挪威的案例,法国国家统计机经济研究所2012年网上公布的统计数字,法国国家企业总数1300多家,其中绝大多数是国有企业,就是混合所有,二战以后法国国有企业曾经到7000多家,占的份额很高的,现在逐步退出了。具体数字我不提了,我这里说一句,2012年的公报,就是法国统计局的公报,他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上交国家的股息率近3年超过50%,我们现在定的到2020年到30%,是不是低了点。
还有像挪威的北海石油公司,他曾经立法规定100%由国家控股,不允许出售股份给私人和外国,现在随着经营情况的变化,改变了,法律修改可以想社会出让40%的股份,实际上现在国家仍然是绝对控股,控股66.7%,但是它的高管是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不高于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这是我去的时候,我1989年去的时候,高管的工资不高于平均工资3倍。最近我问,我说实行混合所有了,有30%多股份出售了,你这高管的工资有什么变化没有?挪威的公使告诉我,没有变化,仍然是国家的。
从这里来看,混合所有制是现代市场经济重要的企业产权组织形式,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东西。我们坚持市场化改革,是可以也应当借鉴的。
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混合所有制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产权组织方式,它本身并没有扩大私有资本或者扩大公有资本的内涵,那是另外一个问题,要用混合所有制你想利用它去做什么。针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实际情况,当前发展混合所有制至少具有三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一个,有利于实行政企分开。
第二个,有利于进一步激活国有资本。
第三个,有利于国企走出国门。
国有企业改革30年,取得成绩不小,但是在政企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还是存在的,关键在于国有资本的价值形态所有权、实物形态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始终没有清晰的界定和合理分开。
发展混合所有制必须把资本的价值形态所有权和实物形态所有权分离,在这个基础之上引入私人、集体以及外资资本,使原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构筑不同利益主体的协商制约机制。我们按照现代市场法则,政府作为持股人之一,不能随意支配企业的投资、生产、经营和分配决策,这就为政企分开提供了一个产权制度平台。这种分离是在企业之外的可以,而不是经营权、所有权的分离是在企业之内的。
发展混合所有制还可以激活国有资本的活力。刚才梁红教授专门讲了国有企业经营,虽然效益有所提高,但是总体来说它的效益还是不高的,当然我们还有更多的研究数据来支撑这一点,时间原因我就不一一说了。
我们可以利用混合所有制这一产权组织形式更灵活的运作国有资本。在需要国有资本控股的行业和企业,可以通过扩股增资放大它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在你认为需要减少和退出国有资本的行业和企业,国有资本的坚持应该是通过资本市场的公平、平等交易来实现的,就某一个行业、某一个企业来说,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影响力可能减弱了,我退出某一个行业、退出某一个企业了,但是从全社会的国有资本运行来看,可以把那些从某个行业、某个企业退出的国有资本运用到更恰当的领域,从而增强整体的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和影响力。所以我觉得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长期以来在探索公有制怎么能够和市场经济相融合,我觉得混合所有制可以把它看成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一个衔接点。
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pe.pedaily.cn/201412/2014120637479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