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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公布:平台不得兼营P2P

《管理办法》规定,在股权众筹平台的经营业务范围方面,为避免风险跨行业外溢,《管理办法》规定股权众筹平台不得兼营个人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或网络小额贷款业务。

  国内股权*行业迎来一枚“重磅炸弹”!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昨日公布《私募股权*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很多行业细则,使得股权*能更有章可循。

股权*明确设定三项要求:

  1,投资者须为特定对象,即经股权*平台核实符合《管理办法》中规定条件的实名注册用户;

  2,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3,股权*平台只能向实名注册用户推荐项目信息,股权*平台和融资者均不得进行公开宣传、推介或劝诱。

  《管理办法》规定,在股权*平台的经营业务范围方面,为避免风险跨行业外溢,《管理办法》规定股权*平台不得兼营个人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或网络小额贷款业务。

  《管理办法》还对合格投资者的标准有要求,要求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以通过引入合格投资者尽可能满足中小微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股权*平台还被划定9条红线,包括不得通过本机构互联网平台为自身或关联方融资;不得对*项目提供对外担保或进行股权代持;不得向非实名注册用户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私募股权*融资管理办法一经公布,立即在*行业引发巨大波澜。众多*行业人士认为,这一法则一些条款过于严格,尤其是合格投资人门槛设置过高,可能影响行业发展。

  对此,互联网金融行业权威人士有两点意见:

  1)不应该设置股权*合格投资人的概念,而应通过控制投资额不超过投资人的可支配收入特定百分比来控制;

  2)不应设置300万或50万的门槛,而应该通过 a) 控制人数,200人以内,但不限制金额;b)控制项目上限,如1000万,但不限制人数。a)和b)是“或”关系,避免造成过大外部性。

  另一位*行业人士指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这意味着很大一部分潜在用户将无法参与股权*,股权*将与普通人士无缘。

 京东将涉足股权*

  尽管股权*的门槛明显提升,其整个行业的发展趋势明显将更明朗。就在股权*《管理办法》推出前一天,京东集团CEO刘强东(微博)就在发布会上透露,京东很快将涉足股权*。

  刘强东对腾讯科技表示,京东股权*上线时会跟国内监管机构合作,“监管机构需要企业进行创新,京东做任何事都需要符合政策,股权*的*意义是要能为社会创造价值。”

  据悉,股权*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公司,获得未来收益。这种基于互联网渠道而进行融资的模式被称作股权*。

  股权*服务的对象主要是两方面,一方面是融资方,即中国的中小企业群,如进入天使轮的企业,或者进入 A轮的企业;另外一方面是中国的投资方,即大量潜在的小微天使。

  *融资对于拓宽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就首次提出“开展股权*融资试点”。

  业内人士认为,股权*存在*平台良莠不齐,潜在资金欺诈等风险,也由于业务边界模糊,容易演化为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等问题,使得股权*市场也需要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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