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烈对峙
就在科赫法官开玩笑说要给原被告律师送巧克力后的4个月,她又主持了另外一次听证会,原因是苹果提出一项动议,希望在美国对三星的三款手机(Galaxy S 4G、Infuse 4G和Droid Charge)和Galaxy Tab 10.1平板电脑下达初步禁令。苹果声称,如果不禁售这些产品,该公司将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
“Android操作系统与iOS之间爆发了一场大战,”苹果首席代理律师、律师事务所Morrison & Foerster合伙人迈克尔黑尼说,“有相当一部分美国人还没有选购智能手机。一旦人们做出选择,他们就会忠于这个生态系统,今后还将继续在这一生态系统内选择其他手机。”(根据市场研究公司IDC的统计,苹果去年第四季度智能手机出货量位居全球之首,达到3700万部,较2010年增长128%;三星智能手机出货量为3600万部,增幅达到更为惊人的275%。)
在初步禁令的听证会上,苹果通过4项专利来证明该公司的手机“*新颖”。除此之外,迈克尔黑尼还表示,iPad平板电脑已经“创造了一个全新的产品类别”。
其中有两项专利涉及iPhone的外观。文件中涉及的专利都用专利号的最后三位数来代替,而这两项专利则是D’087和D’677。D’087涵盖了“一款电子设备的装饰设计”,并附带了48个示意图。第三项专利是D’889,涵盖了一款平板电脑的视觉特性,同样只用了一些草图说明。
第四项专利为’381,2008年12月23日获得,但并没有使用前缀“D”,因为该专利涉及的是功能,而非设计。该专利可以简称为“恢复原状”(bounce back):当用户用手指将一张图片或一个文档拖出屏幕边框时,如果松开手指,该图片或文档便会恢复原状,重新填满屏幕。上文提到的三款三星手机和Galaxy Tab 10.1都拥有“恢复原状”功能。
Quinn Emanuel Urquhart & Sullivan合伙人、三星代理律师凯瑟琳·沙利文(Kathleen M. Sullivan)指出,在苹果的设备诞生前,就出现了各种各样与iPhone和iPad外观甚至使用方式相似的产品。她认为,苹果想将配备平滑表面和圆角的长方形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设计据为己有,这不公平。
科赫法官打断了沙利文的阐述,手拿着一台三星平板电脑和一台iPad,问沙利文能否区分这两款产品。
“在这个距离上分不出来,法官阁下。”沙利文坦承。他们二人当时相距约10步。
“好吧,我拿高一些。”法官说,“哪个是哪个?”
最终,沙利文正确地辨认出iPad。
“区分这两款产品花了很长时间。”法官说。她的意思是说,粗心的消费者可能会混淆三星与苹果的产品。是否会导致消费者混淆是判断专利是否被侵犯的重要标准。
“法官阁下,”沙利文抗议道,“我无意冒犯,但我们俩站得很远,而且你遮住了商标……D’889专利涉及整个产品,但你并没有给我们展示背面。”
科赫并没有下结论。但她认为,三星或许模仿了苹果,但苹果可能也模仿了一款由报业公司Knight-Ridder 1994年推出的产品,但该产品并未获得商业上的成功。
“好吧,我接受这一点,法官阁下。”沙利文回答道。她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知道应当适时停止争辩。
法官态度
去年12月2日,科赫发布了65页的判决书,表意十分明确,完全可以当做法学院专利课程的教科书。“在担任法官前,科赫法官曾是一名知识产权诉讼律师,所以她非常了解这些问题。”斯坦福法学院教授兼该校法律、科学和技术项目总监马克·莱姆利(Mark Lemley)说。
科赫的判决只是临时的,她的中心意思是:苹果希望针对三星设备在美国下达临时禁令的申请,要等到今年7月对本案开庭审理并做出最终判决后再做决定。科赫既没有放任苹果的自以为是,也没有帮助三星打破苹果的光环。
首先,科赫重申,尽管产品设计可以申请专利,但“受功能所限的”设计不能申请专利。尽管苹果拥有专利,但并不表示通过缩小智能手机的体积来提升握感的创意归属于该公司。如果他们能够获得这种专利,其他企业就无法出售实用的智能手机了。与之类似,苹果也不能阻止竞争对手为了方便触控操作而采用大屏幕,或是为了方便贴近耳朵而将听筒设计到设备的上半部分。
在谈到“显而易见”的概念时,科赫对三星表达了同情,认为苹果所谓“震惊世界”的创新言过其实。她分析了日本夏普2005年6月6日获得的一项日本专利,该专利比苹果的相关专利早很多。根据美国法律,国外专利可以被视为“先有技术”,从而否决美国专利。科赫用美国专利和商标局档案中的一些示意图对自己的观点进行了阐述,她表示,夏普的专利与苹果的D’087相似,也有圆角,屏幕与边框的比例以及扬声器的形状都很类似。她补充道,夏普的专利是一项非常简洁的设计,普通人很有可能认为苹果的D’087基本与夏普的专利相同。
科赫总结道:“三星承担了足够的举证责任,对D’087专利的有效性提出了实质性的质疑。”但最终结论需要等到今年7月的庭审时宣布。在这起官司中,苹果有可能丧失一项最重要的知识产权。从实践来讲,该公司可能因为自己的好斗而付出代价,在今后的诉讼或交叉许可谈判中丧失筹码。
判决书中的冗长专利法律分析可能会令外行感到头痛。科赫法官表示,假设法庭发现苹果的另外一项设计专利有效,三星的Galaxy S 4G和Infuse 4手机便有可能侵犯该专利。但她不会因此禁售这些手机,部分原因在于她认为侵权问题是一个“封闭式问题”,需要更多证据。她继续说道,将三星的两款手机逐出市场将面临很高的误判概率。因此,她驳回了苹果的请求,允许三星继续在美国销售这两款手机。
科赫对iPad的设计发表的评论令苹果更加失望。她仍然用了手绘的草图展示了1994年的一款外形粗糙的Fidler/Knight Ridder平板电脑,该产品是专为数字报纸设计的阅读器,与苹果iPad的D’889专利给人“基本相同的视觉印象”。“因此,法院认为,三星以‘显而易见’为立场对苹果D’889专利的有效性提出了实质性的质疑。”她写道。所以,iPad的设计或许人人都可使用。科赫同样没有批准禁售三星Galaxy Tab 10.1平板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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