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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银监会主席:对互联网金融的五个发现和六条政策建议

对互联网金融的发起人和合伙人其实不应该批示银证保的牌照和人民币基金的牌照,除非他们建立了非常严格的、适当的防火墙,那么在监管条例当中和监管者验收以后认为这是可以的,除非是这样。
2014-09-03 11:48 · 搜狐财经 刘明康

前银监会主席:对互联网金融的五个发现和六条政策建议

  本文摘自刘明康先生在“2014香港互联网金融高峰论坛”上发表的题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环境概况——从中小金融机构数据中的发现》的讲话。

以下是讲话部分实录:

  在研究报告中我们发现,*个,我们如果把贷款做的非常小、非常微,就是小微的贷款,它的不良率比我们所有贷款不良率要低30%以上。到今年7月底,我们整个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率是1.6%,但是小微贷款不良贷款率就0.98%,整整低的30%以上。

  第二个发现,就是小微贷款当中,如果是贷给个人,它的不良贷款率比小微贷款贷给中小企业本身它的不良率只有它的一半。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商户个人贷款,虽然它是个人老板,贷给他比贷给企业它的不良率只有一半,大家可以看到是0.65和1.28的关系,这是7月份很新的数据。

  第三个发现,我们小微贷款,这都跟互联网金融高度相关,我取这个数字,我们放信用不要抵押物,我对你放贷款非常快,整个贷款效果理想不理想?可以告诉大家在内地不太理想。但是它的不良贷款率不是很高,总的量也不是很大,但是发放的情况我们可以看到当你如果10万一笔和50万一笔区间里面,它的不良贷款率大概0.4%左右,超过100万一笔贷款没有抵押、没有担保放下去,不良贷款率始终都在0.7%左右,就比0.4%高得多,所以到了450万一笔到500万以上,那么这个不良贷款率始终都在1%以上,现在有进一步推高的趋势,能够会达到1.6%及以上。

  对于200万以下没有抵押无担保的贷款,我们按照区间0到50万,50万到100万,100万到150万,150万到200万,我们把这个数据拿出来按照回归的办法计算相关度,就可以发现正相关度的非常高,大家可以看到图,随着逐笔金额增加,不良是在增加,这个很明显,我们把单笔的数额在不断增加的时候,它的不良率就迅速的攀升,这个相关度是非常正相关的。还就呼吁我们做这项金融工作的人,一定要做好有效的抵押,有抵押品像100万以上大家开始拿抵押品,但是抵押品很成问题,所以要有效的抵押。另外要有效的去执行和做好尽职调查,这个就非常必要,不是闭着眼睛就可以做。同时也指出当前境内我们担保行业的乱相,担保了之后从来不履约,然后就逃避自己的责任。这种发现表示我们亟待要加强信用环境的建设,无论你走到哪里你可以违约,你的英明一直跟着你,你身上打上了这个记号,诚信信息体系的建设是非常非常的重要。

  第四个发现,借款人本人的杠杆率和不良率之间有着正相关的关系。也就是说,我们发现如果说它的杠杆率只有10%到20%,占他全部资产只借10%到20%的钱,我们发现放出去的款项不要担保、不要抵押还贷表现基本良好,但是超过20%就会有正相关往上爬升,特别是在20%到60%之间,虽然有一些贷款风险在上升,但是总体可以接受,这个贷款的损失我们用量化概念来看,如果它的杠杆率在20%到60%,总体来讲可以用互联网金融我们从业的人用它的业务收入、费用收入,也就是银行利差和手续费去覆盖,不需要动到贷款拨备,也不需要伤及它的资本充足。但是如果借款人的杠杆率非常的高,超过了60%,特别是从70%开始信用风险就增加的很快,这就告诉我们一个KWC和KWB,在任何时候不管你做什么,只要你有放贷行为你必须要注意了,知道你的客户的业务,这个是非常重要的,你一定要了解掌握他整个杠杆率,他在社会上一共借张三李四一共借了多少钱,这个比例是对他的不良和还款意愿、还款能力是非常有影响,高度正相关性。

  我们可以看到这是一个个人消费贷款5万多笔交易数据,我们检测一下随着个人杠杆率的上升,大家可以看到在60%以下的时候都是高高低低走,但是一越过60%这就不对了,迅速的爬升,而且质量发生了变化,因为这个黄颜色是次级,可疑类和损失类都在增加,刚才讲的是个人,企业也有一个杠杆率,个人也有一个杠杆率。企业杠杆率在60%以前数字不是非常正相关的,每个段上面都有一定不良率出现,但是不良率总量不大,完全可以去覆盖,在大陆过了60%到90%的时候,大家可以看到迅速的增长,过了100%,那就是可怕的增长,这一部分而且全部都是次级类的,不是一个简单关注类的贷款,次级类的贷款在大陆回收的比例腰斩一半回收拿不回来。

  第五个发现,异地放贷和收贷风险的难度整整四倍于当地。如果说我在这个地区一个中小银行,比如说我在台州、温州、宁波、苏南的某一个城市,在周边我放的贷款,坏帐率只有放到外面的四分之一,我讲不光是表面,一直到他要把抵押品抽回来,要向担保人起诉等等,这个难度四倍。说明我们做网络银行因为他不可能在网络银行客户都在你的周围,有的时候十万八千里以外,就要十分的小心。我们可以看这两张图,大家看一看靠这边全部是当地的,银行在那里当地辖内贷款,这个情况不错,即使不良,我们把不良拿出来只是关注次级可疑损失,损失几乎没有上,大部分有一些不好就是关注类的。

  但是一到域外去放款,这个不良的情况就非常的高起,而且我们可以看到在消费贷款如果在域外发放的话,所有的不良的形态全部落在损失类,没了,不存在着次级,不存在可疑,要坏全部是损失,这个是小微贷款,这是消费贷款的不良情况。这个大家应当用数字来说话。事实证明网络金融提供P2P和*服务的时候,如果不是一个在网络上面,在我的平台上面让需求者和供应者直接的促合,而是我自己组成一个现金池,然后我来放贷款,并且我还要担保你的回报,这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整个性质就变掉了,你做了刚性对付担保保证拉这些款项,并且对它进行理财,那么这个风险很大,为什么?你直接违反从事金融的客观规律。

看完这些数据发现以后,我的政策建议有六条:

  *条,应当积极的推行分类牌照制度。当一个互联网金融从业者,我们应该鼓励他创业,鼓励他创新,只要他做的分散,做的微小,做的产品简单,那么就是我刚刚的统计数据所讲的,他即使有点损失,这个损失是不大的,可以用他的业务收费来完全覆盖,也就是说这样的牌照下面如果坚持这样做,不搞现金池,不搞担保,不搞刚性对付,并且不做大,只做50万以下甚至于30万以下,强调分散,这样我的风险分布是一个基本正态的分布,我们给他的牌照不要像正常银行、保险证券的管理,它不需要很多资本金,也不需要很强大的拨备,它只需要留手续费就可以覆盖这部分的损失。但是如果你离开这一部分走的越来越远,品种越来越多,就应该有一个分级牌照制度和相应的信息披露,不管怎么样一定要注意这个科学的规定。

  第二个,网络金融提倡者应当主动回避银行间的交易市场和进入债券市场大额存款证市场,来获取不同渠道稳定的融资,这样就会造成我们网络金融的外部性,一旦它出现违约的话,它就有一个溢出效应,形成系统性的风险,这个是我们应当主动回避和让开,而不是积极去争取,把这两个混在一起是不对的。网络金融它靠什么?靠自己的基因,这个基因就是零距离、低成本,并且它的民族参与性,这个使得客户的感受非常的好,用这个来吸引我们服务的创新,使得他拿到的资金,等待的时间非常短,它的效果和响应程度非常高,成本又比较低,效率又很好,这就是今天金融消费者所渴望的一种自己的体验。

  第三个,对互联网金融的发起人和合伙人其实不应该批示银证保的牌照和人民币基金的牌照,除非他们建立了非常严格的、适当的防火墙,那么在监管条例当中和监管者验收以后认为这是可以的,除非是这样。

  第四个,分类监管应该包含审慎性监管和行为监管多梯次的要求。尤其我在这里要讲一下,我们对隐私的保护,对反洗钱的要求和反恐融资的要求,大部分互联网金融从业者忽视的很厉害,当然也不怪大家,我们并没有一个很好的规定,很好的指引,在我们比赛以前应当有这个规则。

  第五个,我呼吁应该有一个法或者有一个指导意见。像刘局长讲的,在香港先有规矩才能比赛,要有监管的办法。这个办法应该出台早而且要准。

  第六个,大家还是应当强调合作,线上线下要合作,我们搞互联网金融的人,要和传统银行进行很好的合作,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打天下,我们把和愿意合作的银行和有条件银行和自己合作,始终应当成为自己的一个战略的目标,这样银行也不要小看我们的互联网金融的从业者,应当认识到我们由于文化和基因不一样,银行要能做到互联网金融如此的出彩也是很不容易的,大家互相合作起来才可能把一个风险控制的前提之下追求创新的*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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