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下微信矩阵:

长富汇银:城投债风光不再,没落是否只有一步之遥

补贴对于城投债来说,原本也是一个大支柱,但是,政策优惠等补贴可能已经难以为继,一旦补贴受到限制,发债企业经营压力会因此加大,而且财报中可能因为少了这一项而出现亏损的情况,这对企业来说,又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2015-01-01 09:24 · 投资界综合

  2014年12月11日,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于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关于将2014年常州天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纳入政府债务的说明》的更正函”,称14天宁债不属于政府性债务,此前天宁区财政局于2014年12月10日出具的《关于将2014年常州天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纳入政府债务的说明》声明作废。这就意味着,14天宁债在经历了一天政府债务身份后,又回归到了企业债务身份。

  事隔几日,也就是12月17日,中国债券信息网发布《关于中止2014年乌鲁木齐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4乌国投债”)发行》的公告,公告称在该债券完成薄记建档工作后,出现影响本期债券薄记建档结果的重大事项。为维护债券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决定中止本期债券的发行;待另行报国家发改委同意后,再重新择期发行。和14天宁债一样,“政府债务”身份一日游之后,回归到了企业债务,不同的是,14乌国投债是中止发行,而14天宁债是延期发行。

  一般情况下,地方政府对城投债兜底的承诺函其实是很难被大家看到的,因为其一般只是销售给机构投资者时使用。而这一次,一天之内出现了承诺和取消承诺函,在让所有人大吃一惊的同时,也领略了这种神秘函的风采,不过,在看完了函之后,留给大家更多的思考便是:城投债的颓势真的一发不可收拾了吗?

  而另一个受人质疑的问题是,今年10月2日,也就是在事件发生之前,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43号文”),早已明确划清政府与企业界限,并且规定了未来政府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发行政府债券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并将剥离融资平台的政府融资职能。承诺函俨然和“43号文”的精神背道而驰。所以,之后发布的取消函,可能也是受到“43号文”的压力做出的补救措施。

  长富汇银董事长兼总裁张保国表示,“43号文”已经明确了地方政府债券才是地方政府合法、合规的融资工具,其他任何方式,类似于城投债等举借政府债务其实是一种违规操作。而且,现在城投债去行政化是大势所趋,城投公司的政府融资功能也将逐步被剥离。现有的存量地方政府债务,可以通过之前提出的PPP模式,将其转化为企业债务。

  另外,补贴对于城投债来说,原本也是一个大支柱,但是,政策优惠等补贴可能已经难以为继,一旦补贴受到限制,发债企业经营压力会因此加大,而且财报中可能因为少了这一项而出现亏损的情况,这对企业来说,又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总的来说,债券市场最近可谓倍受打击,43号文发布不久,中国证券登记所就发布了《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回购风险管理相关措施的通知》,而这一事件已经被喻为债市“黑天鹅”。很多人都认为债市已经过了疯狂飙涨的时候,现在压力越来越大,从融资难到利差扩大压力都使得债市举步维艰。

【本文经授权发布,不代表投资界立场。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有任何疑问题,请联系(editor@zero2ipo.com.cn)投资界处理。

本文涉及

看了这篇文章的用户还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