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是趁着有钱人在国庆出游无暇在限购前一秒抢购,各地房市从9月30日夜间开启了新一轮轰轰烈烈地限购,截止目前,已有近10个城市在3天内出台限购政策,而这一趋势也依旧在蔓延。
多地3日内密集出台限购政策
9月30日:
北京:首套房首付35%以上,二套房首付50%以上
9月30日晚间,北京限购政策进一步升级。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购买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自住型商品住房、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无论有无贷款记录,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此外,还提到调整土地供应:进一步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不低于70%等;加快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除东城区、西城区、石景山区外,其他区要于2016年内尽快安排一批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入市交易等;“控地价、限房价”:试点采取限定销售价格并将其作为土地招拍挂条件的措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不得以拖延开盘时间或控制房源等手段捂盘惜售,故意制造房源紧张气氛等;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管理,严禁从事首付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等。
天津:外地户籍居民在市内六区和武清限购1套房
9月30日,天津市政府出台房地产政策,于10月1日起实施。提到本市将实施区域性住房限购,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即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再次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此外,还提到,加强住房金融监管:督促商业银行严格对购房人首付款核查,严禁各类机构违法开展首付贷、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许可管理:对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期限取得基础部位验收证明,以及取得基础部位验收证明后30日内未申请办理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提高申请商品住房销售许可工程形象部位标准,6层以下(含6层)建筑需达到封顶,7-12层建筑需达到6层以上,13层以上(含13层)建筑需达到总层数的50%;商品住房项目建筑规模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每期申请销售许可面积不得低于3万平方米(尾盘除外),商品住房项目建筑规模在3万平方米以下的,须一次性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小于幢。项目建筑规模以规划许可证记载面积为准;严格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制度;加强新建商品房销售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反复预定的方式囤积准售房源,每套房屋预定次数不得超过2次。商品住房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得擅自更改购房者姓名;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10月1日:
郑州:部分地区限购180平以下住房
10月1日深夜,郑州官方发出《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郑州市部分区域实施住房限购的通知》,提到将在郑州市市内五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范围内,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80平方米以下(不含180平方米)的住房。通知自2016年10月2日实施。这也是郑州时隔两年重启楼市限购政策。
成都:部分地区限购1套房
与郑州同一天,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措施》中明确,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等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法人单位经审查确属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住房且用于职工自住的除外)。严格执行住房限购地区信贷政策,购买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本文来源投资界,作者:Evey,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1610/2016100340372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