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金融主导的PPP产业基金
金融机构主导的PPP产业基金多是由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通过地方政府共同成立专项资管计划,由资管计划再与负责建设的公司出资成立PPP产业基金,专项投资于某基建工程。通常,由负责建设的公司作为劣后方,不仅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还作为基金风险的*承担人。从国内已运作的项目来,这类建设公司多为大型集团企业,具备风险承担能力。这一模式不需要上升到省级的高度,专注于地方项目,减少了申报程序,降低了项目门槛儿,反而更接地气。
图为社会企业主导的PPP产业基金
社会企业主导的PPP产业基金则是由企业作为重要发起人,多数是大型实业类企业为主导,这类模式中基金出资方没有政府,其资信度和风险责任承担均落在企业身上。但基金所投资的项目仍是政企合作的PPP项目,政府授予企业特许经营权或以特定方式购买服务。相比于上两种模式,虽然企业要承担更大的风险,但项目运作的灵活度更大,甚至可以实现市场化运营。
以上是从基金的资金层面上划分,牵头人的性质将决定着基金运作的利益中心点和决策的制高点。有了牵头人,他们将选择适合运营模式的组织形式。PPP产业基金的属性仍是私募股权基金,所以其法律组织形式无外乎三种:公司型、契约型和有限合伙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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