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备案门槛又升级了!
投资界(微信ID:pedaily2012)4 月24 日消息,中基协又爆出监管杀器: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表示,已完成工商注册但未完成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需要尽快履行登记备案手续,长期未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将予以清理。
4月21日,在一次私募行业的论坛上,洪磊表示:据不完全统计,北京、上海、深圳三地工商注册的名称中带有“投资管理”和“资产管理”字样的投资类企业超过12万家,但尚有超过10万家投资公司或基金产品,从未在协会履行私募基金登记或备案手续,积聚了非法集资的巨大隐患。
协会能够与工商部门之间建立工商注册与登记备案协调机制,推进信息共享与信用核查,从源头防范私募基金沦为非法集资的工具;同时,敦促已完成工商注册但未完成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尽快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对长期未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予以清理。
洪磊透露,协会将针对股权、债权、收益权三类投资,推出更有针对性的登记备案须知,同时细化投资者风险揭示书13项签字内容的风险提示要求,帮助投资者更好地甄别风险。
洪磊阐述了股、债、收益权三种可投资标的,提出按照股、债、收益权的不同属性,完善私募基金备案标准和风险监测指标。内容如下:
实体企业可发起三类融资活动,分别是股权融资、债务融资和收益权融资,对应到投资机构,就产生股、债、收益权三种可投资标的。基于股权、债权、收益权产生的融资关系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不能割裂。
在协会最新的登记备案须知中,我们对其他类私募机构登记提出了限制性条件,同时对债权类、收益权类私募产品备案提高了审核要求,其目的就是防范背离基金本质的借贷活动,避免投资工具被滥用。
未来,协会将进一步完善私募基金信息公示、查询和投诉体系建设,推出私募基金信息公示平台,形成协会官网、私募地图、人民网协同立体化公示、查询、投诉体系。广大投资者要充分运用官方公示信息和规则赋予的知情权,做好投资前的风险甄别与管理。
本文来源投资界,作者:august,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1804/43048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