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苏府〔2017〕4号)、《苏州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苏财规〔2017〕10号)、《苏州市知识产权运营引导基金设立方案》(苏知办〔2017〕115号)、《苏州市知识产权运营引导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公告》的具体要求,苏州市知识产权运营引导基金管理机构遴选的专家评审工作已完成,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拟确定苏州国发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苏州市知识产权运营引导基金管理机构,特此公示。
如对此次公示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来电、来信反映。
公示期:2018年8月4日—8月10日
联系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金山东路16号银监大楼409
联系电话:65098527;电子邮箱:szjrb_qyfwc@163.com
苏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8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