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下微信矩阵:

这边押金难退,那边却在申请电单车专利!ofo难道在下一盘大棋?

目前共享单车市场已经趋向饱和,形成ofo、摩拜、哈啰三国鼎立的局面。摩拜后面有美团,哈啰背后有阿里,唯有ofo独自在奋斗。
2018-10-31 07:30 · 微信公众号:互联网头条 认真码字的木易

  作者:木易

  ofo再度陷入押金漩涡!

  “让世界没有陌生的角落”一直都是ofo的愿景和使命,力图把共享经济带到全世界。只是自今年年初以来,关于它的消息层出不穷。特别是最近,再次传来了ofo押金难退的消息。

百位用户官微留言“还我押金”

  一切都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

  就在这个周末,有媒体报道,ofo押金退款周期再度延长到了15日,由原来1-10个工作日延长至1-15个工作日。

  更严重的,还有众多用户反映ofo退款异常,超过退款周期尚未收到款。比如,有网友在ofo官方微博下表示“快退押金吧!说好的10天退押金,无缘无故就又变成15天了”、“退钱啊,找人工客服永远是排队”“1个月了押金还没退给我,打客服电话提示此号码不存在。”等类似的留言。

  诚然,看到这么网友的声讨,小编其实很淡定的,毕竟ofo传出押金异常的消息也不是*次了。但在亲测之后,这一次不得不接受这一事实。经过小编今天(10月29日)亲测发现,在点击退款之后,之前所缴纳的押金确实需要“0到15个工作日”才退回支付账户。

  但也有网友表示了,只要找到客服,就能退押金。

  另根据公开资料显示,ofo曾变更过三次退款周期,由最长 3个工作日、10个工作日变更为如今的15个工作日。

  与之对比的是,一年之前,ofo退押金几乎都是秒到。那时候,ofo和摩拜还是最受资本喜爱的宠儿,双方依靠着一轮又一轮的融资开启无止境的扩张与进步。可惜时光荏苒,一切都变了。尽管共享单车能带给我们生活再多的便利,可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在慢慢浮现。

  众所周知,在“红黄橙绿青蓝紫”的共享单车混战中,不少平台都需要交纳一定的押金才可以享受服务,但也给消费者带来一定风险。尤其是在小鸣单车、酷骑单车、小蓝单车纷纷破产,身陷押金困局之后,共享单车押金难退,便成为老百姓谈之色变的存在。

  虽然ofo在鼎盛时期,率先联合蚂蚁金服采用了芝麻信用分免押金的方式,在用户押金安全方面,ofo的用户押金委托银行进行托管,保障押金的安全。但目前ofo已经取消了芝麻信用分免押金的方式,而是在6月中旬之时,上线了新一代信用积分体系,通过自有数据,建立更加完善的用户信用考评机制,只有信用分较高者,才能免押金骑车。

  但当下的ofo正处于多事之秋,大家一下子对于ofo押金难退的问题如此敏感,也是在情理之中。

  不过更值得玩味的是,在被曝退押金周期再延长的同时,竟然还有了ofo或将进军电单车领域的大动作传来。

ofo在下一盘大棋?

  同样是在今天,据新京报报道,ofo的国内运营主体东峡大通(北京)公司已经完成了一项名为“电单车的车速控制方法、系统及电单车”的专利申请,主要用来解决电单车车速突变之后所产生的问题。

  按照“无风不起浪”的真理,ofo的这一动作也被众多网友解读为ofo要进军共享电单车市场,原因有三:

  首先,曾经融资上亿的ofo在进入2018年似乎进入了水逆期。先是3月份资金链紧张,融资不顺利的ofo无奈之下把共享单车作为抵押物换取阿里17.7亿元人民币来缓解燃眉之急,随后又被陆续被曝已推出以色列、中东、澳洲、德国、美国、西班牙等海外市场,况且现在还出现了押金退款异常。一句话,ofo风波不断。

  其次,进入共享单车的下半场,进行自我造血和外部供血俨然已是不少车企的打法。从今年年中开始,ofo就已经开启了它的商业化道路,包括对车身广告、App端内广告、企业绿卡等各项业务进行布局。此番再去搞一个共享电单车的业务,其实也不奇怪。

  再者,目前共享单车市场已经趋向饱和,形成ofo、摩拜、哈啰三国鼎立的局面。摩拜后面有美团,哈啰背后有阿里,唯有ofo独自在奋斗。同时,目前哈啰单车的发展势头非常迅猛,日订单量更是用了一年半的时间超过了摩拜和ofo的总和。除此之外,滴滴的青桔单车也在不断发力。

  综合以上,重压之下的ofo去申请一个电单车的专利也就不难理解了。毕竟越是没有钱也是要搞生产,倘若开拓一条新的赛道,还能变为自身翻身的利器,为自己赢得更多的可能。

  但互联网创业最怕的就是“一着不慎,满盘皆输”,尤其共享电单车曾火灾隐患突出、车辆运行安全风险高、电池污染问题严重等因素被叫停。从某种程度上看,押宝电单车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所以,ofo未来的日子将会如何走下去,还是交给时间给我们答案吧。至于押金的问题,反正小编的已经是苦逼的“退款中”,你们看着办吧!

【本文由投资界合作伙伴微信公众号:互联网头条授权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editor@zero2ipo.com.cn)投资界处理。

本文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