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拼多多23岁女员工猝死的新闻曾牵动了不少人的心绪,但同样的悲剧也在另一个家庭发生。
在半个月前,饿了么外卖骑手韩某伟倒在了配送途中。
警方给出了最终调查结论:其死亡不属于刑事案件,系猝死。
韩某伟的家属联系饿了么平台后,却被告知韩某伟与其并无任何关系,二者并非雇佣关系,平台也是出于人道主义,愿给家属提供2000元,其他则以保险公司理赔为主。
据了解,此前,韩某伟曾在太平洋保险投保了一份1.06元的旅行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那边我们也申请了,猝死只获赔3万元,”家属表示。
事实上,这些年外卖员在工作中发生意外的事情不少,那么庞大的外卖员群体们的保障问题究竟由谁负责?外卖员猝死又怎么办?
平台边缘的外卖员
希望得到更多社会保障
美团有超过400万外卖员,饿了么也有300万骑手,这里即将成为千万大军。
他们是靠出卖力气吃饭的一群人,有调查发现,84%的外卖员每天工作10小时以上,只有14%的外卖员每天工作8小时。北京市外卖员平均工作11.4小时。明显超出了每天最多工作11小时的国家标准。
调查还发现,大多数外卖员只能通过延长工作时间,提高送单量,增加收入。而这导致外卖员的过劳问题很严重,存在职业病的风险。
此外,由于追赶时间,不少外卖员还面临着交通危险。
据新京报智库《外卖骑手职业报告》,针对安全问题,外卖骑手有很多期望。
比如,希望能再延长他们的派送时间,希望平台把商家出餐时间和配送时间分开;同时,也有希望小区、写字楼和医院能设置合理的放餐点或者外卖货架,方便外卖骑手放置外卖,这样可以大大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
同时,在调查中发现,68.36%外卖骑手希望能提供社保或商业保险。可见其在外卖骑手中的重要程度。这毕竟也是对他们职业安全担忧的一种减负方式。
事实上,各外卖平台纷纷撇开和外卖员的关系,外卖员与外卖平台没有劳动关系似乎已成行业的潜规则。
而一旦意外发生,外卖员的保障问题就出现缺口,平台想摆脱责任,外卖员只能自己承担。
而在以往的案例中,这一点体现的更加明显。
以往涉安全案例中
外卖员很难得到保障
据中国经济网报道,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索查看外卖骑手交通事故案件时,事故中外卖骑手负责的占大多数;在案件审理时,赔付伤者的主体往往互相推诿;判决结果中,外卖骑手本人赔付、保险公司赔付、派遣公司等赔付的情况都存在。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近几年来审理了多起涉外卖交通事故案件,其中外卖骑手负全责和主要责任的占八成以上,但因外卖行业牵涉主体较多,法律不明晰以及监管缺位等因素,导致伤者救济面临较大困难。
甚至外卖员自身生命发生危险后,也很难从平台获得保障。
案例1:外卖员工作中猝死没给赔偿,因法院不认同其劳动关系
2019年1月,西安发生一起美团骑手送餐途中猝死事件。
法院裁定,送餐平台只是信息发布服务平台,而与骑手签订“众包平台服务协议”的第三方科技公司也只是作为众包平台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人和运作权人,为已在众包平台上注册的商家、消费者、众包员提供网络信息服务,不参与实际商业行为和交易行为,并非劳务用工的主体,亦非劳务报酬的支付方。在平台上注册并进行交易的商家和消费者才是实际的劳务用工方及劳务报酬支付方。
这意味着,在案件审理中认定该骑手与上述公司并不存在劳动关系,也驳回了骑手父母要求美团众包平台以及第三方科技公司共同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诉讼请求。
案例2:外卖员倒在出租屋,代理商给骑手买了保险
今年3月份,饿了么骑手李明华结束了一天的配送后,倒在了出租屋里。配送记录显示,其当天配送了48单。
当时的报道对死因并没有定论,饿了么表示,代理商给骑手购买了线上雇主责任险,如果可以证明因工作原因导致死亡,保险公司可以进行赔付。
案例3:外卖员出车祸身亡获赔,外包公司不承认劳动关系被否
还有一个更早的案例,2017年4月6日23时50分左右,美团外卖员李某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在路口时,与小轿车相撞,抢救无效于死亡。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各负事故同等责任。
这个案件中,捷顺配送公司与美团关联公司签订了配送服务协议,李某是捷顺配送公司的员工。
仲裁庭认为,李某与捷顺配送公司构成劳务关系,需要承担责任。但捷顺配送公司上诉,认为没有与李某签订劳动协议,二者没有劳动关系。
不过法院维持原判。法院判定依据有以下几个方面。
工作领域:该配送公司的工作领域与骑手李某的工作相符合;
工作任务:从着装、评价机制等,认定该配送公司对李某进行了劳动管理;
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由捷顺配送公司进行计件发放,按月结算,已经符合一般的劳动关系特征。
从以上的案例,我们能够发现,其中的关键是外卖员是否与平台有劳务关系。
事实上,不少外卖员都会忽视劳动合同的签订,仅通过软件上的《众包服务平台协议》或线下的口头协议来确定双方之间的关系,这很容易被钻了空子。
那么外卖员与平台到底都有什么关系呢?
外卖员与平台到底什么关系?
据了解,在外卖行业中,骑手主要有两类,一是隶属于平台的全职骑手,二是在平台上自行注册的兼职骑手。
看似都是骑手,但是有很明显的差别。
全职骑手与平台有雇佣关系,平台要正常为其交社保、公积金等,工作中出现意外情况,符合工伤标准的,骑手还能够得到了工伤保险赔偿。
又或者骑手与外包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也能得到保障。
但是如果外卖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了劳务派遣合同,又或者只是在平台上自行注册的兼职骑手那就是另一种情况。
劳务派遣合同还能给上社保,但是自行注册的全得自费,社保得自己交,并且还不包括工伤保险。
很多人其实并不了解其中的区别,觉得穿上了平台的制服便成了正式员工,实则不然。
美团众包、蜂鸟众包确实是平台设立的公司,专门为平台招纳外卖员,但是注册协议里却另有玄机。很多人看了是平台旗下的公司,就以为是正式员工,但不是他们想的那么简单。
比如在蜂鸟的众包协议中,就明确写道“明确表示蜂鸟众包仅提供信息撮合服务,用户与蜂鸟众包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雇佣关系。”
而事实上,在网约工领域,比如外卖员、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等群体中,很多人与平台之间并不是劳务关系。
而网约工的群体目前已经非常庞大,他们工作强度大,社会保障问题非常突出。尤其是近些年这部分群体的增长速度飞快,而暴露出的问题也越发明显。
网约工社保问题将逐渐得到关注
由于缺少明确的规范,处于成本的考虑,不少互联网平台公司在劳动保障方面则是能省就省。
有律师表示,外卖员与平台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实质上是平台利用平台优势,把自己定位为信息撮合方,规避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主体的用工义务。
当今的法律体系中,对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群体与平台的关系并不是《劳动合同法》中所规定的劳动关系的形式,但并不能以此否定他和平台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据了解,已经有地方关注到这部分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
据报道,1月5日,青岛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青岛将分步解决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伤保障问题,试行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制度,逐步将外卖员、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小哥等灵活就业人群、非劳动关系从业人员和自雇主人群纳入保障范围,以实现工伤保障职业人群全覆盖。
总而言之,互联网等公司员工因为有完善的社保和劳动关系,一旦出现意外可以能够得到赔偿。但是外卖员这类群体由于缺乏明确的劳务关系,没有社保等保障,似乎只能自身购买保险以应对意外,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很难解决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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