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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协VS快手:一桩事先张扬的版权案

在完善的体系建立之前,创作者和版权方的缠斗仍将继续。希望最后买单的,不是普通用户。
2021-02-04 18:34 · 微信公众号:毒眸 文 | 夏晓茜 编辑 |赵普通

近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下称“音集协”)发布公告,要求快手平台停止侵权行为并且下架首批一万部涉嫌侵权视频。

据音集协统计,截至2020年12月,快手平台有不少于1.55亿个视频涉嫌侵权。

1月中旬,音集协陆续向国内六大应用商店和苹果应用商店发起“快手侵权下架投诉”,28日,苹果商店官方回复邮件,要求快手尽快与音集协解决版权问题,否则快手将被下架。

毒眸(微信ID:DomoreDumou)注意到,快手目前正处于IPO的关键阶段,计划2月5日于香港联交所主板开售,将全球发售3.65亿股,每股最高发售价为115港元。

音集协此时发难,是否有针对性?快手是否会按其要求处理?侵权纠纷背后,并不只是这两家机构,而是UGC内容与版权方之间持续多年的战争。

音集协VS快手

音集协和快手的矛盾由来已久。

据报道,自2019年9月起,音集协就与快手反复沟通,要求其停止侵权,对权利人进行赔偿并建立版权合作。

音集协指出,第三方检测机构上海音乐版权服务平台,对部分作品(63688首)在快手APP上进行了版权监测,截至2020年11月6日,快手涉嫌侵权使用上述作品作为背景音乐的视频数量高达8265万个,总播放量达到2.98亿次以上。

比如,许嵩演唱的《有何不可》有约90万个视频涉嫌侵权使用,王豆豆演唱的《小甜心》有约450万个视频涉嫌侵权使用,徐环、洛天依演唱的《1234567》有约131万个视频涉嫌侵权使用。

协商失败后,音集协起诉了快手。该案已于2020年11月9日开庭审理,音集协要求快手停止侵权,并赔偿人民币13万元,至今没有结论。

在最近的这次纠纷中,音集协陆续向国内六大应用商店和苹果应用商店发起“快手侵权下架投诉”。有律师告诉毒眸,苹果对于版权的要求比较严格,快手APP有可能被下架。

音集协是谁,是否有权利要求侵权赔偿?

公开资料显示,音集协是经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成立,在民政部注册登记的中国*的音像集体管理组织,依法对音像节目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实施集体管理。

据介绍,音集协持有的著作权主要通过会员授权,即通过实行会员制,与会员单位和个人签订音像著作权合同,从而获取音像著作的管理权利。比如诸多音乐电视作品在中国大陆地区著作权使用费的收取、复制权、放映权诉讼维权等权利。

此前,西安一家KTV因没有依法授权,使用了《你知道我在等你吗》《最浪漫的事》《分手快乐》《可惜不是你》等313首音乐,赔偿音集协9100元。

资深娱乐法律师李振武告诉毒眸,“音像集体组织跟音著协不太一样,后者主要是针对录音录像制品的邻接权管理,前者主要是对于词曲作者的著作权管理。比如像快手目前这种情况,用户如果直接使用歌曲或者mv,该歌曲的所有人又恰好是音集协会员的话,就有权发出侵权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音集协在业内的口碑似乎不高。2018年,文娱产业自媒体“娱乐资本论”曾经报道,其代理总干事周亚平被指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开公司赚赔偿,KTV版权费在很多商家眼中是“保护费”,而缴纳的费用额度,也是一笔不知如何计算的糊涂账。

音集协在快手即将上市的时间点发出公告,是否有收“保护费”的可能性?北京汉德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律师孙海天告诉毒眸,音集协是正常的维权,在行使正常的集体管理职能,不存在找某个公司麻烦的问题。

“音集协确实有一些负面风评,因为其不能准确统计每个会员的分配金额,当然这不是因为音集协不想统计清楚,是因为使用终端就没有准确的数字,所以在给会员分配时就存在问题。像快手这次的事件,可能最终的处理结果是,快手下架侵权短视频或者快手支付费用给音集协继续使用。”孙海天说。

李振武认为,事情应该没有这么简单。“快手应该做过一些版权的清理,至少我知道抖音快手里面可以去使用的那些歌曲,它肯定买了版权,现在音集协所用的这些歌曲,我不知道是不是网友自己上传的,如果是,那么快手可以适用,下架即可。如果没有获得授权,也没有其他情况,快手侵权可能性较高。”

对于快手来说,在上市的节骨眼上接到侵权投诉,也是一桩棘手的问题。孙海天猜测,“(选择这个时间点)大概率是以打促卖,通过敲山,*成本达到震虎和收钱的目的。后面一定有大量权利人维权,音集协只是开个头。”

但据《中国金融报》报道,周亚平并不认可此次发出公告的时间选择和快手上市有关。“没有任何关系,我们从2019年就开始沟通,上不上市跟这件事没有任何关系。因为一直没沟通好,我们也不可能说因为其他原因就放弃,我们该做的工作还是要做”。

UGC平台的原罪

低成本、可复制、易操作的特点,吸引了众多创作者使用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内容。

招股书显示,2020年的前9个月里,快手平均日活为2.62亿、平均月活为4.83亿。26%的月活用户参与了平台的短视频制作,超过2000万人获得收入。

大量UGC内容背后,始终包含不小的侵权风险。

例如,在短视频平台,用户可自行选择背景音乐。这些音乐既包括平台上的“神曲”,也有部分是其他音乐人的知名作品。这些作品经过剪辑、加工后,伴随短视频的传播后,迅速扩大。但这些作品内的音乐是否获得授权,平台的审核未必全然知晓。

除了音乐侵权,短视频侵权的形式还包括直接搬运、二次剪辑创作、字体侵权、直播带货侵权等。

近几年,短视频行业逐渐走上内容规范之路,保护短视频版权的呼声高涨。

2018年7月,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8”专项行动,短视频版权专项整治是其中的重点任务,短视频平台企业也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同年9月,国家版权局约谈抖音、快手、西瓜视频、好看视频等15家重点短视频平台,要求企业从加强内容版权管理等方面提高版权保护意识,明确指出未经授权不得直接复制、表演、传播他人影视、音乐、摄影、文字等作品。

抖音、快手等平台也为音乐版权做过不少努力。

2017年,抖音收购musical.ly,获得后者拥有的音乐版权;2018年,推出“抖音看见音乐”计划,挖掘和扶持更多的原创独立音乐人;获得多家唱片公司的全曲库音乐使用权,包括环球音乐、索尼音乐、华纳音乐以及太合音乐、摩登天空等。

快手也在不断扶持原创歌手和购买音乐版权。2018年4月,快手正式发布“快手音乐人计划”;2019年11月,快手又联合QQ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和全民K歌,共同发布“音乐燎原计划”,用流量推荐帮助音乐人出圈。

图片来源:微博@音乐财经网

这些还远远不够。“快手需要大量版权,采购的版权数量肯定不能满足业务的需要。”孙海天说。

时至今日,快手仍然有大量短视频侵权案例。

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显示,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涉及到的司法案件有244个,涉及侵权行为的为51个,著作权案件20个。

同时,快手也在对平台上的违规内容进行处罚。

截至2021年1月,快手累计清理违规短视频134771条,累计处置违规直播间121162个,累计关闭账号直播权限6313个,累计处置有效视频类举报100717条,累计处置有效直播类举报31494个,累计封禁用户294571人,黑产账号17037个。

侵权问题,不止在快手这一家平台上存在。

《2020中国网络短视频版权监测报告》称,2019年—2020年10月,112426版权监测中心针对10万多名原创短视频作者、1000多万件短视频样本进行了网络版权监测,*原创作者被侵权率达到92.9%,共监测到侵权链接255.21万条,平均每件*原创短视频作品被搬运侵权5次;非*作者疑似被侵权率为65.7%。

现阶段,维权周期长、成本高仍是原创保护中的一大问题。

孙海天代理过北京肆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起诉快手的案件。“当时快手侵害了歌曲《我愿意平凡的陪在你身旁》网络传播权,北京互联网法院判了1万。这首歌是2019年抖音10大热歌,赔偿相比其他歌曲算多了, 但我们认为判决金额没有反映歌曲的市场价值。”

孙海天提出,整体而言,。目前音乐赔偿的金额,各地法院处理有明显不同。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判赔标准在国内属于*,其他地方法院判决普遍偏低。

他认为,要具体分析平台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不能一刀切认为快手没有过错。

比如,UGC视频里,快手和创作者分配广告收入或打赏收入,那么快手就可能构成共同侵权;同时,短视频不单纯是UGC,快手也有自己的曲库,如果是自己的曲库侵权,显然就是公司职员的行为,与用户无关。

国内正在逐渐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2020年11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的《著作权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将“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表述修改为“视听作品”。这意味着网络短视频等新类型作品被明确列入《著作权法》保护范围。

随着监管趋严、用户内容违规连带平台承担责任,内容著作权将得到进一步重视。侵权者高调、原创者卑微的风向正逐渐改变。

“没头脑”的创作者,“不高兴”的版权方

“这首歌拿来做视频很合适,不商用应该不需要获得授权?”“这个字体很好看,可是没有版权怎么办呢?”“有哪些图库可以找免费素材?”

不止是音乐,图片、视频、二创都会遇到侵权风险,大多数创作者,都会面临遇到类似的问题。创作者需要规避风险,原创者需要维护权益,建立在两者之间的合理机制亟需建立。

目前,大多创作者的基本共识是不再未经授权使用付费网站的图片素材。

中视频创作者小不告诉毒眸,制作视频时,会使用一些免费素材库的图片(比如国内的摄图网、国外的Pexel)、部分电影片段、外国人拍的延时摄影作品,*不用国人拍的延时视频。

但很多时候,仍会遇到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素材的情况。小不说,“实话就是,原始积累时期在意太多不利于做视频,等粉丝多了,版权方自然找上门来。”

剪辑视频时使用他人视频片段,也有一定的风险。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或者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也就是说,剪辑视频时,不应去掉原本的logo,应标明出处,且用于商业目的就会涉及侵权。

2018年,知名影视解说博主“阅后即瞎”宣布停更。出于对版权问题的担忧,他们不再继续做二次影视改编和剪辑创作。

2019年,被音乐版权公司VFine起诉后,Papitube一边应诉,一边发布了一份《自媒体版权基础指南》。

其中提到,音乐作品制作因为涉及环节较多,因此相关权利人也较多,根据权属的分类会存在众多著作权,包括词曲作者、演奏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等,各权利人之间权利既有交叉也有不同,不管是著作者权利还是邻接权都不得任意侵犯。

图片来源:微博@papitube

YouTube很重视版权保护,涉及音乐侵权被发现,平台会给予警告,如果一个频道收到三次YouTube平台警告,该频道就会被平台关闭。

为了规避风险,除了直接购买付费音乐,创作者可以去诸如No Copyright Sounds这样的合法音乐授权平台,选择合适的音乐,还可以挖掘YouTube自带的音乐库,后者也可下载免费的音乐和音效。

与国内相比,海外对版权的保护更加严格。以Facebook为例,其系统会对上传的每一个视频进行审核,只要重合度达到4%以上,就会被判定为侵权。

在诸多侵权纠纷中,维权者的面孔也不总是善意的。

2019年4月,视觉中国将耗时两年、动用了200多位科研人员的黑洞“甜甜圈”图片打上了自家的LOGO。

其后,欧洲南方天文台下场回应称,这张照片备注为:只要注明图片来自EHT Collaboration,进行二次创作、用于商业途径都是可以的,而且视觉中国并未与其联系。

其后,网友发现视觉中国的官网甚至包含国旗、国徽等图片。被网友和官媒送上热搜后,视觉中国暂时关闭全面整改,市值蒸发了60亿。

引发众怒的焦点,是靠维权“合法”发财,但吃相难看。当保护知识产权变成了牟利的工具,越来越多人开始盯上这块蛋糕,成为“版权猎手”。

2019年,《野狼Disco》火遍全网,没过多久,演唱者董宝石却遭遇了*信誉危机,Beat原作者Ihaksi授权玛西玛国际传媒公司,开始向董宝石维权,并索要较高赔偿金额。

据董宝石描述,2019年7月12日,他已在网上购买《More Sun》的无限制版本。网站首页指出,明码标价的99刀的“无限制版本”,允许进行获利的现场表演,签订的合同条款变成了:允许在非盈利性质的表演中使用,并没有商业演出的授权。

图片来源:网易云音乐

这件事不只是“阴阳合同”这样简单,查证时间轴会发现,《野狼Disco》这首歌在2019年4月已经发表到互联网平台,当时尚未买下版权。

版权意识匮乏的创作者,带着目的出现的版权方,在侵权纠纷中,成为越来越常见的面孔。

而版权问题的复杂,有时会远远超出这些范围。就在2月3日,字幕组人人影视被捕引起震动,很多网友呼吁“人人无罪”,当盗版的出发点是为爱发电,它在用户心中又多了一份正当性。

在完善的体系建立之前,创作者和版权方的缠斗仍将继续。希望最后买单的,不是普通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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