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2009-2021年医疗产业数字化相关的政策,可以看到两种趋势,宏观上政策关注的领域的改变和微观上政策对于具体领域引导方向的改变。
宏观上政策最注重的领域可以大致分为六类,按照出现时间排序分别为:远程会诊(多配合医联体相关政策提出)/医联体,智慧医院,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化医疗保障和互联网医疗。
微观上政策对不同领域的引导历程虽不完全一样但大体相似,大多从鼓励单点探索与落地开始,发展到跨领域应用与融合的推进,最后到完善相关的监管。
亿欧智库认为,最早推动医疗数字化建设的政策可以追溯到国务院于2009年3月17日发布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国务院在2010年发布的《2010年远程会诊系统建设项目管理方案》。自此之后,中国开启了医疗数字化建设之路。
2011-2015年是中国医疗数字化的起步阶段,为中国医疗数字化打下了重要的基础。
在2013年的《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务院明确提到要推进院内信息化与数据共享的建设、在线挂号与咨询的发展、药械电商的探索和物联网与智能设备的研发,前三项发展目标分别是今天智慧医院、互联网医院与医药电商的基础模块。
紧接着国家在2014年大力推动着健康大数据的基础建设,在2015年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中则首次将健康医疗大数据确定为重要的基础战略资源,在推动更宽范围的大数据基础建设之上也鼓励着大数据相关应用落地。
同时,在2014-2015年间,政策也分别推动了DRGs的试点与商业健康保险机构在大数据应用业务平台建设与信息共享中的参与。
在2016年的《十三五规划》中,国家提到“电子病历普及率大幅度提升,远程会诊系统初具规模”。自此中国医疗数字化的初期建设基本完善,然而,我国地域辽阔、医疗差异化之大,都注定数字化是个漫长的过程。
在接下来的2016-2017年间,政策将转向引导更先进的技术与更具体的应用场景,如辅助决策系统。
2016医疗数字化相关的政策是15年的两倍之多,且其中几乎每一项都与大数据相关,说明了国家对大数据的重视。同时,在具体内容上与往年相比,大数据相关政策的重心不再是数据基础建设,而是转移到了大数据产业链整体的构建与大数据在不同场景的应用落地,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两个应用是大数据在医联体构建中的应用与大数据在医保监管上的应用。
另一方面,虽然政策在前几年已经推动了智慧医院一些基础模块的发展,如电子病历和在线预约,但是智慧医院这个词也是在2016年才被首次被明确提出。直到2019年智慧医院被明确定义之前,我们看到智慧医院的模块被政策单独推动着发展,且与智慧医疗有所混淆,但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模块——智慧管理、智慧服务和智慧医疗(更多信息可查看亿欧2020年中国智慧医院现状及趋势研究)。
与2016年类似的是,在随后的2017内,国家多次提到“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健康服务深度融合”,再次展现了政策导向已从鼓励基础技术建设转向了推动多技术与医疗的融合。
一个与全面开花的大数据技术截然相反的技术则是人工智能医疗器械。虽然明确与医疗相关的人工智能政策在2016年才被首次提出,2017年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就迎来了《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被纳入需要三类证的范围,但创新医疗器械审核并不是那么容易。行业在缺乏一个明确审评标准的情况下进入僵局。
2018-2019年,在迎来互联网医疗(在线问诊、医药电商)和人工智能应用相关推动政策的同时,也迎来了大量关于互联网医疗、大数据、人工智能器械与医保的监管类政策。政策导向在推进新技术新模式在多场景应用的同时,也将部分重心转向了监管,保证新技术新模式的安全性与合规性。
保证市场安全性和合规性的*步是明确概念与范围。2018年,在《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中首次明确了互联网诊疗的定义;2019年卫健委在《关于印发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的通知》中首次明确了智慧医院的概念;2019年医疗器械审评中心发布的《深度学习辅助决策医疗器械软件审评要点》则首次明确了三类人工智能器械审评制度,打破了产业发展的瓶颈。
监管虽会减缓新技术新模式的发展,但并不会使其暂停。国医卫发在2018年《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虽加强了电子处方规范管理,但也首次将部分互联网医疗纳入医保;2019年大数据其本身在被监管的同时,也被政策大力推动着被使用在医疗支付方式改革上,主要是对医保的监管和商保的信息共享。
2020年是特殊的一年,在疫情的推动下,国家大力推动了互联网问诊与互联网医药电商(电子处方流转),但也强调了要明确区分电子处方与网售处方药;疫情也使国家大力推动了大数据在检测跟踪、筛查、公共卫生预防上的具体应用。
随着疫情减缓,下半年政策重心逐渐回归长期发展需求,政策多次推动医疗支付的创新及使用大数据对医保监管的方式。随着5G基础建设逐渐成熟,政策也引导着物联网、5G、AI与智能器械的融合与发展。
2021年政策则延续着关于电子处方/互联网+医保的尝试,指引着更开放的市场及更完善的监管。在《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中提到,在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对于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处方药,除国家药品管理法明确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外,全部允许依托电子处方中心进行互联网销售,不再另行审批”。
在智慧医院、大数据、互联网医院与人工智能的基础建设与应用市场都越来越完善之时,政策的导向也许会在未来一步一步走向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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