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下微信矩阵:

汪峰、章子怡商业版图渐行渐远,离婚前兆还是分散风险?

很多明星夫妻在正式官宣离婚前,都会逐渐将商业版图分隔开,而章子怡和汪峰的投资版图的确渐行渐远。
2021-12-27 08:05 · 微信公众号:野马财经 作者/周戎 编辑/蔡真

最近娱乐圈的瓜着实有点儿多,王力宏事件刚被薇娅解围,汪峰就上了头条。

12月22日傍晚,歌手黄安在微博爆料表示:“我的朋友,香港资深娱乐记者猪头皮(朱叔)爆料,章子怡、汪峰已经离婚了!难道,这才是2021年的压轴大戏?”

不过仅仅几个小时以后,章子怡就在微博公开回应称“假的!!!峰哥明早该告谁告谁!”

尽管事后黄安在微博公开向章子怡和汪峰道歉,表示消息来自香港资深记者朱叔,“自己也是个吃瓜群众”。有鉴于此,相关平台也禁封了黄安和朱叔的账号。

但纵观娱乐圈的历史,我们可以发现,很多明星夫妻在正式官宣离婚前,都会逐渐将商业版图分隔开,而章子怡和汪峰的投资版图的确渐行渐远。因此,从资本层面来看,章子怡和汪峰离婚八卦并不是空穴来风。

01 目前仅有一家共同持股公司

官方数据显示,2021年12月17日,新影佳映(新沂)电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发生投资人变更,此前分别持股2.26%的汪峰和章子怡退出了该公司的股东序列。

至此,汪峰和章子怡在商业上的联系,仅剩注册资金为10万元的蓝山竹(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这家公司中,汪峰和章子怡分别持股50%。

事实上,即使从现有的业务来看,汪峰和章子怡也没有太多的联系。

爱企查数据显示,汪峰直接或间接持股的企业有21家,这些企业大多与汪峰擅长的音乐领域有直接的联系,比如江西斐耳科技有限公司就是汪峰的耳机公司。

图源:爱企查

章子怡直接或间接持股的企业有26家,这些企业大多和“演员”章子怡有直接的联系,比如章子怡(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新沂青怡影视文化工作室、上海青怡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02 离婚潜规则?

商业切割的确是明星夫妻离婚前的潜规则。

以王岳伦和李湘为例,2005年两人相识后,就开始共同打造商业帝国。比如,2005年11月2日,王岳伦与李湘分别持股30%和70%,联合成立了北京千秋美意文化。2015年12月25日,霍尔果斯芒果果影视文化成立后,李湘担任该公司的法人以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王岳伦则任监事。

而随着2020年被曝出王岳伦在KTV壁咚一女子,二人在商业上的联系也开始渐行渐远。

壁咚事件发生后不久,就有媒体曝光,李湘与王岳伦共同经营的三家公司,均已注销,二人或将离婚。但随后,王岳伦就在微博晒出与家人的合照,而李湘则在评论区回复爱⼼,侧面反击传闻。

2020年9月,李湘前脚刚晒出和王岳伦的结婚照,并表示“相依相靠”,11月,就有消息称,王岳伦退出了李湘的关联公司。此时网路上再次盛传王岳伦和李湘恐已婚变,而李湘却依然气定神闲地站出来表示:“谢谢⼤家对我们⼀家⼈的关⼼和爱护!⼀点点⼩事都能上热搜,我们好好的!”

到了2021年7月,王岳伦则又一次退出了李湘进行直播推送的公众号“湘乐会”的运营主体海南乐友欢互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股东,至此,王岳伦和李湘再无商业上的联系。

耐人寻味的是,2021年11月官宣离婚时,王岳伦表示:“已与妻子李湘于7月和平分手”。这一时间点,恰好与王岳伦和李湘彻底理清商业版图的时间相吻合。

图源:微博

无独有偶,尽管大S嫁给汪小菲算是嫁入豪门,但是走过十年风风雨雨,大S并没有在汪小菲的商业版图中分得一杯羹。相反,汪小菲反倒是屡屡“蹭”妻子的热度。

比如2013年,汪小菲持股92%的合润麟(北京)食品有限公司成立,该公司不光代言人是大S,并且还曾申请“S茶”和“茶 S”商标。

不过随着二者的离婚,汪小菲旗下公司也逐渐与“大S”撇开关系。比如作为汪小菲和母亲复出的餐饮项目,麻六记不光股权牢牢掌控在“汪姓”家族手中,并且在营销层面也与大S没有丝毫联系。

如果不是婚姻出现危机,那么汪峰和章子怡共同退出公司股东序列,似乎还可以找到另一种解释——减少查税风险。毕竟,如果是家事,那么女星海清没有必要和汪峰、章子怡一同退出新影佳映(新沂)电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序列。

03 明星逃离“工作室”

众所周知此前明星热衷于成立公司、工作室,一方面的原因当然是为了更好的推动各项业务的商业化落地,其次有助于明星投资影视项目,经营副业,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可以少缴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如果以个人的身份演戏,那么明星最高需要承担45%的个人所得税,而如果以工作室的身份参加演艺活动,那么明星就可以以“个人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名义纳税,承担5%-35%的税率,并且由于后者的缴税基数是“利润”,因此,成立企业对于明星来说,也是一种变相增收的手段。

不过,随着范冰冰、邓爽、薇娅等明星偷税漏税事件的事发,有关部门开始加紧对演艺圈税收的审查和管控,大批明星注销了旗下的公司和工作室,离开了曾经的“避税热土”霍尔果斯。

对此,央视网评论天价片酬时曾表示,“法律范围内的合理避税无可厚非,但如果以工作室为名‘左手倒右手’,从而偷税漏税逃税,则于法难容。”

比如2021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就针对《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表示将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日常税收管理。《通知》指出,“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

也正因此,不止汪峰和章子怡,在政策收紧的背景下,其他明星也开始逐渐收缩自己的投资版图。2019年-2020年,年均有超1000家艺人经纪相关企业注销。截止2021年12月末,今年依然有超1000家艺人经纪相关企业注销。

爱企查数据显示,12月20日,深圳凯华联谊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发生投资人变更,张国立、冯小刚 、王忠磊等人退出投资人序列。

12月21日,海口树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样发生投资人变更,贾乃亮、贾珊(贾乃亮的姐姐)退出投资人序列,与此同时,该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贾珊变更为赵红岩。

【本文由投资界合作伙伴微信公众号:野马财经授权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editor@zero2ipo.com.cn)投资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