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陈赫收取‘2.4亿加盟费’、‘3.7亿加盟费’等内容实为恶意造谣,制造社会矛盾。”6月8日深夜,贤合庄卤味火锅运营主体成都市贤合庄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成都贤合庄”)的一则声明引发了广泛关注。
雷达财经了解到,上述所谓“谣言”或与近期贤合庄总部的集体维权事件以及之后品牌原股东陈赫悄然退股有关。开业之初还与贤合庄深度绑定的陈赫,如今却在股权上与贤合庄完全撇清了关系,这让许多网友发出了“割韭菜”的质疑。
此外,一年开出800家门店的贤合庄还涉嫌违规开放加盟。
值得一提的是,贤合庄在声明中还强调,陈赫虽然一直在配合品牌的宣传,并多次出席贤合庄门店线下开业活动、授权贤合庄使用其形象等,但却从未收取任何费用。且陈赫原本就不是贤合庄品牌运营主体的直接股东。
但曾屡次为贤合庄站台、且在一个月前还与贤合庄运营主体有间接股权关系的陈赫,面对加盟商维权时,可以置身事外吗?
贤合庄狂揽数亿加盟费,被质疑“割韭菜”
2.4亿、3.7亿……这些天价加盟费的数值从何而来?雷达财经梳理发现,贤合庄声明中的“谣言”与此前业内披露的加盟具体细则有关。
2021年1月,中国新闻周刊的一篇报道中提到,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贤合庄已经在全国招揽600多位加盟店主。若按一家店38万元-48万元的加盟费计算,贤合庄品牌至今已收获加盟费超2.4亿元。
彼时,贤合庄的门店数量正处于飞速成长期。两个月后,贤合庄的一位项目经理就在向记者介绍加盟情况时称,贤合庄已在全球开出了800多家门店,包括东京、多伦多等核心城市。
800家门店,至今也是贤合庄开店数量的*。若据此计算,则贤合庄至多收取的加盟费超3.8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强如连锁火锅界的“*”海底捞,至2019年底开出的总门店数“仅”为768家,尚不足800,足见贤合庄扩张速度之快。而贤合庄能够在短时间内实现如此成就,显然离不开背后艺人陈赫的站台。
2020-2021年,陈赫几乎成为了贤合庄火锅的代名词。其在微博上不停点赞粉丝吃贤合庄的动态,还转发了许多圈内明星去火锅店的打卡;抖音上,陈赫参与拍摄了许多网红在贤合庄的宣传视频;在贤合庄内发生的“烫伤门”等舆情事件,陈赫本人也均有所回应。
彼时全国任何一家贤合庄门店,墙上无一例外挂满了陈赫与各路明星、网红博主的合影。至今贤合庄官网的明星势能版块中,还保留着“陈赫力扛贤合庄卤味火锅大旗”的标语;而此前官网的品牌介绍版块,也曾提及“陈赫领衔-领潮市井火锅”,现在这句话已经被换为“边卤边烫 贤合庄”。
这也是5月初,多名穿着红色T恤的加盟商在成都贤合庄总店门口高喊“陈赫还我血汗钱”的重要原因。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加盟费只是加盟商开店所要付出的一小部分。有了陈赫明星光环的加持,贤合庄的开店成本已经无法用普通的餐饮加盟收费水平去衡量。
据报道,贤合庄要求门店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经营中所有底油、底料及卤料、前厅营业用具、后厨所有设施设备均在公司采购,而统一采购的价格要比外部高出不少。如一个陈赫的雕像就要7500元,还需另外支付1500元的物流费。市价40元的底料,从贤合庄公司进则要70元。
再叠加品牌服务费、保证金、装修设计费、房租、广告营销等杂费,一家坐标天津的贤合庄门店开业都至少需准备200万元。
另有报道称,如果想让陈赫到店宣传,费用则在60万元至100万元。
在此基础上,加盟商每月还需支付2%的营业流水抽成管理费,且要一次性预付半年。这意味着北京一家月营业额150万元的门店,一年仅管理费就高达36万元。但总部实际对门店的指导作用极其有限,有加盟商称自己仅开业当天见过总部工作人员,此后对方再没来过。
大墨餐饮品牌咨询创始人白墨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业内常见的餐饮加盟品牌,一年的品牌服务管理费在5000-10000元之间;而一般300平米的品牌加盟费则为十几万元。这两项数据均与陈赫的贤合庄相差数倍。
虽然成本高昂,但贤合庄负责与加盟商沟通的项目经理却对回本信心十足。有项目经理曾称,贤合庄一家门店的毛利率在60%左右,净利率接近20%,开店做得好的话6-8个月即可回本,开出的所有门店基本都能在一年左右回本。
事实上,这一数据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比,好看得有些不真实。以海底捞和呷哺呷哺两家上市公司为例,2020年海底捞的毛利率为57.15%,但净利率仅为1.08%;呷哺呷哺毛利率60.95%,净利率更是低至0.21%。
“20%有夸张的成分了。不同的门店租金不一样,消费群体也不一样,很难全部保持那么高的水平。” 浙江某知名餐饮连锁的创始人表示。
多位加盟商损失惨重,陈赫切断与贤合庄火锅股权关系
尽管贤合庄在招揽加盟商的过程中,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但还是有不少人受到明星效应的吸引,付出了真金白银,并因此受损惨重。
据餐宝典统计,至今年4月下旬,贤合庄的门店数已缩水至500多家,超270家门店关闭。社交平台中,不断有加盟商站出发声,一度有加盟商自称亏损800万,还有加盟商表示,自己为开贤合庄,2020年下半年投资400万元,至今年5月已亏损超500万元。
然而,就在有媒体曝出加盟商前往贤合庄成都总店集体维权后一周,陈赫却通过一次股权变更,彻底与贤合庄运营公司断开了关联。
天眼查显示,贤合庄运营主体福建省贤合庄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福建贤合庄餐饮”)成立于2015年。创立之初,陈赫认缴出资额为350万元,是*的股东。
据媒体报道,贤合庄开业的前四年经营不顺,一度面临闭店危机,直至2019年与四川至膳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达成合作,由后者负责品牌运营、招商以及供应链管理后,才帮助贤合庄扭亏为盈。
2019年6月,双方共同发起成立成都贤合庄,其中,福建贤合庄餐饮出资210万,持股占比70%;至膳管理出资90万,持股占比30%。
也是在与至膳管理达成合作后不久,2020年1月,陈赫、朱桢、叶茜等个人股东悉数退股,转为以通过福建贤合庄品牌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贤合庄合伙企业”)间接控股福建贤合庄餐饮。其中,陈赫在贤合庄合伙企业中的持股比例为38.55%。
此后,陈赫等人皆是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参与到公司中,这意味着陈赫将不实际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2021年1月,双方出资比例调整,福建贤合庄餐饮出资下降至147万,持股比例降至49%。至膳管理出资额升至153万,持股比例升至51%。
2022年5月,贤合庄合伙企业退出了福建贤合庄餐饮的股东行列,改由海南亚广丰品牌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接任,而后者的大股东则是范喻,持股比例99%。
有观点认为,陈赫公司退股贤合庄或是为了及时止损。如果公司面临违法处罚或债务危机,特别是如果出资不到位的情况下,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陈赫公司退股,则可以规避损失。
雷达财经注意到,“接盘”的范喻与贤合庄已经建立了深度的合作关系。其全资持股的福州范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贤合庄合伙企业的股东,持股1.16%;还曾在陈赫等人退出福建贤合庄餐饮个人股东的同时,出任福建贤合庄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经理、董事职位并持续至今。
律师:陈赫最终被认定承担责任的可能性不高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清华大学研究生导师杨兆全认为,虽然陈赫作为贤合庄的前股东,坐享品牌收益多年,但根据目前已知的事实情况来看,陈赫在本次事件中最终被认定承担责任的可能性不高。
首先,从《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的角度而言,自2020年起,陈赫以一家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有贤合庄的股份。因此,陈赫在本次事件中扮演的是出资人和品牌代言人的角色,虽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但是有获得分红收益等多项股东权利。
如果将陈赫定义为广告代言人,那么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只有贤合庄发生了危害消费者健康的事件或者陈赫明应知是虚假广告而代言时,陈赫才承担责任,且这里的“明应知”也仅为一般普通人的注意义务,并非苛刻的实质审查义务。
但显然,加盟商的维权事件与食品安全无关,且根据目前透露出的信息也无法体现出存在虚假广告情形。
此外,特许经营合同的签订主体均为在商主体,非陈赫本人。这意味着加盟商的损失首要应由贤合庄公司承担,除非加盟合同中,明确就“明星退股、明星发生丑闻等对品牌有损伤的事由发生时,加盟公司或明星对加盟商的赔偿”达成一致约定,加盟商才可对加盟公司和明星进行索赔。但合同里大概率不会有让明星承担责任的这种条款。
因此从《民法典》的角度来看,加盟商想要追究陈赫本人的责任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
杨兆全还表示,如果加盟商从《公司法》出发,要求公司背后的股东承担责任,那么不仅要满足必要的法律条件,且从目前的股权结构看,陈赫并非公司的直接持股股东,加盟商其实很难穿透公司股权架构进而要求陈赫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规避明星加盟骗局,重点在“不参与”
雷达财经注意到,贤合庄在大肆招揽加盟商的过程中,也曾露出不少“马脚”。
其中最典型的特点莫过于贤合庄自一开始就不具备开放加盟(特许经营)资质。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企业招募加盟商必须满足“两店一年”基本条件,即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经营时间超过1年,并且在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而贤合庄的备案时间为今年4月28日,在备案前已经开放加盟超过两年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与贤合庄合作的至膳管理,旗下餐饮品牌除贤合庄外,还有烧江南、天然呆、灶门坎、祥和轩、灶二哥等,这些品牌与黄晓明、关晓彤、孙艺洲等形成了强绑定关系,就连营销手段和加盟模式都几乎与贤合庄如出一辙。
如关晓彤的天然呆奶茶店,在二线城市加盟一家都需要近9万的品牌费用,作为对比,蜜雪冰城在省会城市的加盟费仅11000元/年。
“其实国内的正规加盟品牌并不多,也就4000多家,这4000多家在商务部的网站上是有特许经营备案的。在中国市场上,没有备案的都是不正规的公司。”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封华清律师表示。
但即使有备案,也并不能保证品牌不会暴雷。封华清指出,有些公司自己开店很有水平,但没有让别人加盟后也赚钱的能力,这种情况下冒然加盟可能就会出事。
因此*的避雷方式,就是不要轻易相信明星代言的方式本身。
“这其实是一个很典型的明星店与加盟商之间产生纠纷的事件,有较强的警示作用。”杨兆全称。
“对于加盟商而言,投资有风险。加盟商参与到这场事件是由于其投资行为,而非消费行为。因此,加盟商需要对品牌有充分的尽调,不能盲目跟风投资,否则就将承受相应的损失和风险。”
“对于明星而言,创业需谨慎。明星利用自身光环和流量在餐饮业变现无可厚非,但若是一味宣传圈钱,并没有可持续发展的商业盈利模式,易引发大量加盟商的声讨,不仅对自身形象造成严重损害,也可能视具体情形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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