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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颁布若干政策措施加力振作工业经济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着力稳工业、提质量、增效益,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2023-01-28 17:48 · 投资界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力振作工业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渝经信规范〔2023〕1号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机关各处室:

《重庆市加力振作工业经济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加力振作工业经济若干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着力稳工业、提质量、增效益,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做强做优引领发展

1.落实领军(链主)企业培育行动计划,分类施策支持企业上规模、上水平、上效益,对实施技术改造投资或扩大再投资后年工业增加值首次突破10亿元及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0万元及以上奖励。

2.对开放供应链、构建专业化配套集群成效显著且年累计采购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重点骨干企业,按其新增采购额1%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二、着力稳住中小企业市场主体

3.落实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对国家“小巨人”培育企业、首次认定(复核)的国家“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孵化器,给予50万元—200万元奖励。

4.组建专项基金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优选100家专精特新企业开展上市培育。

5.实施停产半停产企业兼并重组、租赁经营、转产经营、合资合作“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着力推进重点产业、过剩产能、核心技术等领域企业整合闲置资源实现重组重整。

三、加快培育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6.支持企业新建或升级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平台,建设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测试场),按照项目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支持企业研发智能车控、智能座舱、智能驾驶、车端网联等智能网联汽车核心配套产品,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

7.对全新新能源乘用车研发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对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研发奖励给予最高800万元奖励,对新能源车型公告检测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8.对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取得用于垫付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的专项融资产品,给予最高500万元贴息补助。对建成投入运行并符合补贴标准的加氢站给予建设补贴和运行补贴。

四、全力推动电子产业集群稳链补链延链强链

9.支持智能终端企业稳岗留工、上新品、调结构、稳增长、强智造、降成本,对企业新开发生产服务器、人工智能硬件,以及计算机、智能手机等终端高端产品和增量部分给予一定奖励。

10.全力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升级发展,持续强化投资支持,对实际到位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集成电路设计类企业,按照12%的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对实际到位投资5亿元以上的集成电路制造、封测类企业,给予最高2000万元贴息支持;对实际到位投资2亿元以上的集成电路装备、材料类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贴息支持。

五、引导装备、材料和消费品等产业转型升级增效

11.首次进入市场推广使用阶段的前3台(套)或首批次投保的装备给予保费补贴,按照不超过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且实际保险费率不超过3%上限计算,单个产品年保费补贴最高500万元。

12.支持新材料企业加快发展,对企业投资国家急需战略性新材料、轻合金产业链、先进钢铁产业链以及化工新材料关键环节项目,择优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

13.支持消费品企业提质增效,对入选年度消费品工业重点培育品牌、参加2022/2023中国(成渝)美食工业博览会活动、通过“揭榜挂帅”入选重庆消费品工业特色产业链平台的企业,对品牌建设费用、项目投入或经绩效评价合格的,择优给予20万元—200万元奖补。

六、支持生物医药、软件信息等高成长性产业创新发展

14.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快速发展,对获得新产品生产注册批件的化学药、中药、生物制品、医疗器械、新上市供应链关键产品,通过国际注册的药品及三类高端医疗器械,通过或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的企业以及开展第三方研发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的企业,给予100万元—500万元奖励。

15.深入实施软信产业“满天星”行动计划,对重点软信企业、市级软件产品、市级软件公共服务平台、首版次软件产品,以及开展软件人才培养能力建设的单位,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100万元—500万元奖励。

七、持续提升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

16.支持企业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水平研发机构,对获评优秀的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市级研发机构以及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质量标杆企业、各类创新平台认定企业给予奖励,鼓励企业积极牵头或参与各类标准制修订,增加企业行业话语权。

17.对重庆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和行业性研究院建立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传感器封测等领域的研发、检测、试验等平台给予补助,单个项目给予100万元—2000万元支持。

18.继续支持重点关键产业园建设,对集成电路、汽车电子等创建期内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重点关键产业园,给予最高1000万元/年支持。

八、深入推进智能制造、绿色制造

19.推进“抓项目扩投资”专项行动,滚动推进新签约、新开工、续建、新投产、新达产等“五个一批”项目,加快投资和产能释放。

20.深入实施智能制造,支持企业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培育工业互联网新模式,开展5G、数字孪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融合应用示范,择优给予企业50万元—1000万元支持。

21.支持企业开展节能、节水、清洁生产等绿色技改,着力打造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开展川渝节能环保品牌行活动,打造一批节能降碳综合服务、绿色低碳能力提升示范项目,择优给予50万元—1000万元奖励。

九、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好要素保障

22.滚动出台减负政策措施目录清单,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落实涉企保证金和生产要素优惠政策。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做好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集中化解存量拖欠,严防新增拖欠。深入开展“企业吹哨、部门报到”专项行动,政企互动、市区联动、部门协同,分级分类推动企业诉求和问题事项办理。继续实施产业链供应链稳保行动,“一链一策”、“一企一员”,日监测、日调度重点企业供应链运行,深入实施“链长制”,推进问题化解。

23.统筹全市电力、煤炭、天然气、运输等保障工作,供需两侧发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产业链、重点企业能源需求。完善企业融资需求就近响应机制,推进“渝企金服”区县子平台和服务机构建设。推动商业价值信用贷、转贷应急政策扩面增效,开展中小制造企业抵押增值贷款试点。

来源: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301/5072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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