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贵州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产业发展投资基金首批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23〕11号)精神,加快推进贵安新区产业发展,贵州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产业发展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科创城产业基金)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遴选子基金管理机构,公告如下:
一、科创城产业基金基本情况
科创城产业基金是由贵州省、贵阳市共同出资设立的政府产业投资基金。基金总规模150亿元,管理机构为贵安新区鲲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鲲鹏基金公司),重点投向大数据(人工智能)、新能源电池及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领域。
二、拟设立的子基金及管理机构要求
科创城产业基金围绕带动重点产业发展,首批拟设置四个领域产业子基金:人工智能(大数据)产业子基金、电子信息产业子基金、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子基金、新能源产业子基金。
(一)各领域子基金基本情况
1.人工智能(大数据)产业子基金
基金主要投向人工智能、大模型、云计算、机器学习、数据要素、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网络安全和信创等相关领域。根据实际组建情况,可发起设立2至4支子基金。
2.电子信息产业子基金
基金主要投向芯片、半导体、电子元器件、智能终端、服务器等相关领域。根据实际组建情况,可发起设立1至2支子基金。
3.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子基金
基金主要投向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汽车电子、机器人、航空航天、关键零部件、智能成套装备、智能仪器仪表等相关领域。根据实际组建情况,可发起设立1至2支子基金。
4.新能源产业子基金
基金主要投向锂电池、钠电池、固态电池、氢燃料电池、光伏、风能、储能、能源生态等相关领域。根据实际组建情况,可发起设立1至2支子基金。
(二)设立要求
各领域子基金按照成熟一支设立一支的原则设立。
1.科创城产业基金出资规模和比例:单支子基金科创城产业基金出资原则上不超过10亿元,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50%。
2.基金设立形式:原则上采取有限合伙制。
3.基金注册地:须注册在贵安新区。
4.基金存续期: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7年(可根据实际情况最多延长3年)
5.基金管理模式:可采用单GP或双GP模式,优先采用双GP模式,鲲鹏基金公司作为GP之一,相关管理费分配及权责利划分按照市场化原则商定后,依合伙协议执行。
6.基金管理费:原则上不高于2%/年,基金投资期按照已投资到项目的金额计算;基金退出期按照未退出项目投资金额计算;基金延长期原则上不收取管理费。各阶段管理费按照子基金遴选方案及合伙协议执行。
7.基金返投要求:返投贵阳贵安比例不低于科创城产业基金出资额的100%。
8.认缴出资:管理机构认缴出资不低于子基金认缴规模的1%。
(三)基金管理机构要求
1.管理资质
(1)子基金管理机构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设立,注册资本及实缴出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规定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资质,其基金管理人资格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登记,未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列为异常机构且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形。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配备专职管理团队并保持团队的稳定性,加强基金管理,提高投资效益,至少有3名(含)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至少主导过3个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管理过规模不低于3亿元的创业投资基金或股权投资基金。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3年无重大违规违法行为。
2.募投能力
有比较明确的子基金募集方案,已找到出资意愿明确和出资能力较强的出资人。有比较明确的投资方案,包括有明确偏向的专业投资领域且符合本方案约定的子基金定位和投向。有较强的募资能力,有成功募资额3亿元以上的业绩。承诺设立的子基金注册于贵安新区,且重点投资于符合贵安新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
申报子基金管理人的企业或其实控人要有拟设立子基金相关产业领域股权投资经验,管理团队成功案例不少于3个(至少包含相关领域的成功投资案例1个)。成功案例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已成功退出,超过(含)基金设定门槛收益;暂未退出,但已通过证监会审核或已成功上市上板的案例。
3.风险控制
内部财务管理、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健全,建立合理的项目遴选机制、科学的投资项目评审标准和评审规程、规范的投资决策机制等。
4.投后管理
子基金管理机构具备较强的企业综合服务能力,主要包括企业上市、并购、再融资、政策咨询、行业研究、市场开拓、资源整合、管理咨询等方面。
5.项目储备
按照本方案拟设立产业子基金的投向,拥有丰富、优质项目储备资源。
三、遴选流程
(一)报名申请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合作的基金管理机构按照附件要求提供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文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由申请机构自行密封(密封处需加盖申请机构公章)现场送达或邮寄至鲲鹏基金公司。
联系人:雒锋锋,18685020165;方丹,13984440666。
电子版文件发送邮箱:gakpjj@163.com
纸质文件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大数据科创城A1栋304。
(二)尽职调查
鲲鹏基金公司对申请子基金的基金管理机构开展尽职调查。
(三)评审论证
鲲鹏基金公司对基金管理机构的尽职调查情况进行评审论证,认为具有投资可行性的,则形成《投资建议书》。
(四)投决会决策
科创城产业基金的投决会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交的《尽职调查报告》《投资建议书》《风险评估报告》《投资协议书》等文件对子基金投资方案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五)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科创城产业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投决会决议进行审议和审批。
(六)签约与投资
科创城产业基金管委会审批通过的子基金,由鲲鹏基金公司负责起草相关法律文件、签署投资协议、申请并拨付投资款等事项,自批复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签署合伙协议的原则上不再设立,若仍需设立的须重新提请科创城产业基金投决会审议并通过科创城产业基金管委会同意后延期设立。
(七)出资
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科创城产业基金可采取一次到位或分期到位方式对子基金出资。
四、其他事项
(一)子基金管理机构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二)本公告仅是一种邀请行为,不构成法律上的契约。
(三)科创城产业基金管理委员会及鲲鹏基金公司对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科创城产业基金首批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公告附件模版.doc
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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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401/5291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