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安市产业投资基金拟合作子基金方案的公示
根据《淮安市产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淮产业基金办发〔2024〕2号)及《淮安市产业基金子基金管理人选择指引(试行)》相关规定,经方案遴选、材料审查、尽职调查、专家评审等流程,淮安市产业投资基金已完成关于投资江苏淮安合创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议案的审议,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拟参股子基金方案
拟参股子基金的具体名称以最终工商注册为准。
二、公示期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3月14日至3月20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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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金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4日
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403/53117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