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津科规〔2022〕4号)、《天津市天使母基金设立方案》(津科金〔2022〕38号)、《天津市市级天使母基金申报指南》等相关规定,经机构申报、尽职调查、投资决策等流程,现对天津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市天使母基金)第五批拟参投的子基金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名单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注明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及工作单位等。凡匿名或超过公示期提出异议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22-58398117
联络邮箱:liupz@haihefund.cn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泰安道5号原开滦矿务局大楼
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3日
附件:天津市天使母基金第五批拟参投子基金名单
注:本公示系依据《天津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就上述子基金所进行的公示,不代表天津市天使母基金做出任何出资承诺,天津市天使母基金的出资义务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等有效出资文件为准。
来源: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官网
点击获取更多LP资讯
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409/53956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