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制被指不彻底 个人投资者话语权不够
个人投资者话语权不够
《意见稿》指出,向网下投资者配售股份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与转让股份(以下称为本次发售股份)的50%。网下中签率高于网上中签率的2-4倍时,发行人和承销商应将本次发售股份中的10%从网下向网上回拨;超过4倍时应将本次发售股份中的20%从网下向网上回拨。
同时,取消现行网下配售股份3个月的锁定期,提高新上市公司股票的流通性。发行人、承销商与投资者自主约定的锁定期,不受此限。
纵观此次整个改革方案,赋予了机构更多的权利。新股发行份额进一步向机构投资者集中,中小投资者中签率可能进一步减少。
在曹凤岐看来,如果仅从扩大机构的配售额来抑制发行价过高推出此两项改革,出发点是错误的。尽管有回拨机制,但是如果机构的话语权继续增大,并没有3个月的解禁限制,新股上市当天,机构开盘集合竞价的时候拉抬股价抛出股票,等于把一级市场利益大都给了机构投资者。二级市场新股投资风险加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效果有待观察
此次征求意见将行业的平均市盈率作为重要的定价参考。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此轮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不乏创新思路,但是能否抑制发行中的三高还有待于观察。
“这些举措都是此前市场预期的结果,不过,意见稿只是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在具体操作的细节上并未给出明确规定,比如存量发行制度的具体操作、对炒新的具体监管措施等。能否执行还需要时间。”一位上市券商投行负责人向记者直言。
对此,曹凤岐面对记者直言:此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并不彻底。对于从严信息披露和引入个人投资者为询价对象两点看,改革力度很大。而对于扩大机构网下比例和解除三个月往下锁定期有很大质疑。
“目前,股票依然是稀缺资源,单独放开发行价格是造成‘三高’发行的最重要原因。”曹凤岐表示,此次对于发行中引入行业平均市盈率作为参考,对价格进行指导有其重要的意义。中国经济没有完全进入市场化,改革羞羞答答的,仅是在资本市场的发行询价环节引入市场化,目前看是不行的,政府有形的手还是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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