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新兴成长型企业的公开融资环境,促进美国就业和经济增长,特制定本法案。
本法案由美利坚合众国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通过。
第1条、简称
本法案简称《2012年促进创业企业融资法案》(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
第2条、目录
本法案目录表如下:
第1条、简称
第2条、目录
第一篇:对新兴成长型企业重新开放美国资本市场 3
条款101、定义 3
条款102、披露义务 4
条款103、内部控制审计 6
条款104、审计准则 6
条款105、新兴成长型企业的有效信息 7
条款106、其他事宜 8
条款107、新兴成长型企业的豁免选择权 9
条款108、《S-K规则》评估 9
第二篇:创业企业的资本形成 10
条款201、豁免权修改 10
第三篇:公众集资 11
条款301、简称 12
条款 302、公众集资豁免权 12
条款303、不符合持股上限的公众集资投资者 17
条款304、集资网站监管 17
条款305、与州法律的关联 18
第四篇:小企业资本形成 20
条款401、特定证券的豁免权利 20
条款402、各州“蓝天法”对上市发行监管的影响研究 21
第五篇:私人企业的灵活与成长 22
条款501、注册限制 22
条款502、员工股 22
条款503、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制定 22
条款504、证券交易委员会关于《12G5–1规则》执法机构的研究 23
第六篇:资本扩张 23
条款601、注册上市股东人数限制 23
条款602、规则制定 24
第七篇:法律修订宣传 24
条款701、由证券交易委员会负责法律修订宣传 24
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pe.pedaily.cn/201204/201204163245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