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正式启动济宁市政府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征集工作,对外公开发布政府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申报指南、征集子基金管理机构。
设立政府引导基金是为了更好地利用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效应,促进各层级社会资本进入济宁市产业投资领域,推动创业创新、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根据济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的意见》(济政发〔2014〕20号),该市确定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并制定《济宁市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济政发〔2015〕3号)。该市确定由济宁市惠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市政府引导基金管理人,公开征集子基金设立方案及管理机构,积极引进实力雄厚、拥有先进管理理念和丰富管理经验的高端管理团队,参与子基金的运作管理,主要投向我市优先鼓励和发展的信息产业、环保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产业。
济宁市政府引导基金申报指南 (*批)
为创新财政支持企业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效应,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撬动和吸引社会资本,促进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进入符合济宁市产业发展规划的领域,根据《关于进一步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的意见》(济政发〔2014〕20号)、《济宁市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济政发〔2015〕3号)有关规定,发布本申报指南。
一、主要投向
本次主要投向我市优先鼓励和发展的信息产业、环保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产业,重点扶持科技创新、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创新型小微企业,以及符合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小微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入孵条件的拟发起设立企业。
二、申请条件
具备资质的从事投资管理活动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或投资企业可以作为申请者,向济宁市惠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设立各类子基金,也可申请对现有投资基金进行增资。多家投资机构拟共同发起设立子基金的,应推举一家机构作为申请者。申请机构的具体条件参见《济宁市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济政发〔2015〕3号)(附件1)。
三、申报方式
申请引导基金参股设立子基金的投资机构请自本申报指南发布之日起30日内提交申请。申请采用网上申报和网下书面材料递交相结合方式,网上申报请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八份,邮寄、当面递交均可,书面材料与电子材料须保持一致。
四、申报流程
(一)公开征集:通过网站、媒体等多种渠道对外公开征集拟参股子基金及管理机构;
(二)机构申报:拟参股子基金及管理机构须向济宁市惠达投资有限公司提交《济宁市政府引导基金参股子管理机构申请报告》(见附件2);
(三)材料初审:由济宁市惠达投资有限公司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对拟参股子基金开展尽职调查和入股谈判并提出建议;
(四)专家评审:由市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办公室根据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投向,分别组织市相关主管部门,并聘请业内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申报方案进行独立评审,提出引导基金出资计划草案;
(五)决策审议:由市政府财政投入决策委员会审议引导基金出资计划草案,对决策同意拟参股子基金的有关情况,由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方案实施:对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引导基金管理办公室予以确认子基金方案,批复引导基金出资额度。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对于以虚假材料骗取引导基金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申报材料封面应标明下列内容:申请引导基金类别、申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邮寄地址。
(三)请按照A4纸张格式准备申报材料,书面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四)济宁市惠达投资有限公司对本申报指南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自本申报指南发布之日起受理申请,欢迎踊跃申报。
联 系 人:高书东 赵翔
联系电话:0537-5667269;13686377266
联系邮箱:jnhdtz@163.com
联系地址:济宁市洸河路东首16号鲁南质检中心6楼
邮 编:272000
附 件:1.济宁市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济宁市惠达投资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