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注册制:大大简化企业上市流程,2015年下半年进入试验阶段
2013年12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的试点推向全国范围。此次《决定》给予新三板的支持力度极大。不仅在税收政策上给予倾斜,更是有条件豁免了证监会发审委的审批,唤起了市场对于“注册制”的新期待,甚至还提及直接转板沪深交易所的安排。
2015年4月20日,《证券法》(修订草案)明确了股票注册程序,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并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由证券交易所负责对注册文件的齐备性、一致性、可理解性进行审核,交易所出具同意意见的,应当向证券监督机构报送注册文件和审核意见,证券监督机构十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注册生效。
注册制改革之后,企业的上市流程大大简化了,由事前监管逐步走向事后监管,取消发审制、实行注册制之后,预计企业上市会比现在快很多。注册制后还是有一定的审核环节,会在信息披露方面提一些要求,有一定的门槛。信达证券研发中心研发总监吕立新称:“注册制并不是说一点儿审批都没有,也是要审查严报,不是说想上就上。它会控制节奏会渐进,今年下半年可能会有试验,在试验阶段,这个注册制可能会控制注册数量,比如说开放20%或30%,5年以后再放到80%。”
新三板扩容制度:2014年大扩容挂牌企业新增3.4倍,预计2015年底超4000家
2013年12月27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非上市公司公众监督管理办法》以及7项配套规则,标志着新三板正式推广至全国,符合条件的公司均可通过主办券商推荐至新三板,不再受地域限制,这是新三板真是扩容的开始。2014年5月19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证券交易和登记结算系统(简称“新交易结算系统”)正式上线,支持挂牌公司股票的协议转让、两网及退市公司股票的集合竞价转让等功能。新三板挂牌的公司股票由此实现了协议转让。
由于不再存在地域限制,新三板吸引力大增,在2014年实现了大扩容,无论是挂牌数量,还是融资金额、成交金额、估值水平都实现了较大的飞跃,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激增,多家机构纷纷布局新三板市场。2014年全年新三板挂牌数为1572家,2014年新增挂牌1216家,同比增加3.4倍。截至2015年6月1日,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2492家;市场预测,到2015年底新三板挂牌企业总量会超过4000家。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新三板扩容相当于在沪深两市之外新增了一个证券交易所;但与沪深交易所作为大众化投资场所不同,新三板是定位于小众市场,主要是由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对于个人投资者设置了很高门槛;新三板的主要目的是为中小型的成长型企业提供直接融资和资本退出的渠道;主要吸引的是具有很高风险承受能力的创投资金,不会分流主板市场的中短线资金。
本文来源投资界,作者:李红双,原文:https://pe.pedaily.cn/201506/201506033835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