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定调了光伏产业扶持政策。7月15日,扶持政策细则出台,中国政府网正式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光伏发电装机目标进行了大幅提高,有意扩大国内市场的需求。
《意见》提出六大支持政策,支持用户侧光伏应用、完善电价和补贴政策、改进补贴资金管理、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完善金融支持政策、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和建设管理。这是最近两年来国务院*次以光伏为命题出台的正式文件,有助于提升光伏的战略地位。
电价和补贴政策是制约光伏行业发展的最重要因素。《意见》首次明确提及“对光伏电站,由电网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或招标确定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与发电企业按月全额结算;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建立由电网企业按月转付补贴资金的制度”。并将上网电价及补贴的执行期限原则上上调为20年。电价支付年限和支付模式的明确,有利于提高光伏电站投资收益模型的确定性和可靠性。
《意见》中提出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等针对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企业研发费用符合有关条件的,可按照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等。企业符合条件的兼并重组,可以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也能吸引来更多追求资金进行光伏电站的投资和运营。者两项内容均有助于解决目前我国光伏装机持续增长所面临的资金来源和退出渠道不足的两大难题。
《意见》还就开拓光伏应用市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规范产业发展秩序、完善并网管理和服务提出明确要求。针对上游制造环节,《意见》提出要利用“市场倒逼”机制,在大幅提高装机目标的同时,加快企业兼并重组,淘汰产品质量差、技术落后的生产企业,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保持光伏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合理份额,有利于对外贸易和投融资的合作取得新的进展。
面对中欧光伏谈判关键期,欧盟即将决定是否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高达47.6%的反倾销临时关税之际,此次《意见》的推出也恰好对中国光伏产业注入了一剂强心针。但同时,《意见》也指出,中国光伏产业仍存在产能严重过剩等问题。需要抑制产能盲目扩张,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多晶硅、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加快淘汰能耗高、物料循环利用不完善、环保不达标的多晶硅产能,在电力净输入地区严格控制建设多晶硅项目。
另外,此次《意见》并没有公布电价补贴细则,预计光伏电价补贴政策有望在8月份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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