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很多O2O创业者都是搞IT出身,看准了“互联网+”的机会,挤进了门槛较低的餐饮、外卖、美业、出行、零售、生鲜、洗车等领域,他们就像《理想国》里所讲的“洞穴”中的囚徒,总以为“互联网+”就是用互联网的思维和模式去改造传统行业的痛点,殊不知已经掉进了“互联网思维”的坑里。当“互联网思维”及互联网模式全盘运用在O2O项目操作上,难免会出现了水土不服、削足适履的情况,其消极后果表现为:
(1)O2O公司力图以“短、平、快”打法收割市场,以补贴增加用户的使用数,以扫码、促销为主的地推活动;但海量的用户群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陷阱,贪图便宜的用户的购买力怎么样?如何进行转化?转化率如何?这些市场“黑箱”导致了给用户的补贴成为无业绩贡献的“烧钱”行为。一旦补贴停下来,用户瞬间成为“僵尸粉”。
(2)过分“避重就轻”,追求互联网式的线上轻模式, 仍然是流量思维,想办法做广告引流量;但是线下的服务能力却不足支撑用户成长的速度。由于O2O竞争壁垒较浅,同质化现象严重,酿成了恶性竞争。
尽管互联网思维在粉丝经济、病毒传播上有明显的优势,但创业者将“互联网思维”视作圭臬,不尊重传统行业既有的游戏规则;渴望像滴滴出行一样快速占领市场;但是忽视一是行业不同,二是后台不够硬;三是创业的项目实在太多了,四是时机也不一样,资本市场上的“资金池”满足不了那么多融资需求,“僧多粥少”,最终资本寒冬终于爆发。
不到一年时间里,O2O就从投资*热门到资本寒冬中的*冷门,现在深究起来发轫于“屌丝经济”的互联网思维,对于这场“寒冬”是要负很大责任的。借用马云的话,不赚钱的企业没有道德的,那么“互联网思维”不让O2O公司赚钱,反而促使其走上烧钱、2VC的不归路,则是彻底的“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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