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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教培行业关键词:跑路和消费贷

“融资不顺”成为了以不变应万变的解释理由,双手一推仿佛是投资人的锅,金主爸爸们真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2019-12-26 11:33 · 亿欧网 苟瑜

2019年,12000家教育机构消失了,消失的背后是上百万消费者的人财两失,投诉无门。

最惨的不是“没课上了”,更惨的是“没课上了,钱还得继续交。”

被困于教育消费贷,难保不是击败莘莘学子们上进心的”最后一根稻草“。

跑路怪融资难,是“不要脸”的表现

如果盘点2019年教培机构关键词,“跑路”妥妥上榜,大鱼小虾米都不能幸免。

“融资不顺”成为了以不变应万变的解释理由,双手一推仿佛是投资人的锅,金主爸爸们真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在笔者看来,“融资不顺”这种理由在以预收款为主,良好现金流的教培行业听起来就像个笑话。

教培行业的预收款大能大到几十亿规模,最小的也有几千万。相比于苦哈哈干了活再催账的制造业,教培行业真的幸福多了。明明“空手套白狼”,还“不卖乖”,理直气壮地明示,“我,花光了不该花的钱!”甚至做到净资产为负。

预收款理论上需要留存以应对退费风险,在服务提供完成后才能真正落袋。但实际上花光融资款,再花光预收款似乎是教育企业的“潜规则”。

这一举动曾被新东方创始人俞敏洪公开批评说“影响了整个行业生态”,并严正倡议“教育公司一定要有充分的预收款留在账上。”对于新东方而言,“账上的余额必须随时随地能把学生学费全部退完、所有员工的工资全部发完。”

那为何大部分企业选择不给自己留退路呢?

除了个别只想收割一波跑路之外,大部分企业似乎是“不能”的无奈之举。为了在竞争中求发展,用现金流支撑运营,企业进行了某种意义上不计后果的投入,其中包括营销、系统、开设新教学点等方面。最后的结局是把资本的钱花完后,把老百姓的预付款花完,扩张又没有形成有效的造血,只能关门大吉跑路,和“无良老板”殊途同归。

当然,还有一些更加匪夷所思的操作。比如老板拿到的预收款并没有用于业务扩张,而是用在了个人消费、理财等等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的支出中。

为了收到更多预收款,他们选择了消费贷

既然预收款已然成为教培企业在“盖房子”过程中*层的地基,做啥都离不开。我们可以粗暴地认为企业如果想要发展,预收款是最主要资金的来源之一,怎么能收到更多的预收款?答案也很简单粗暴,要不就薅更多的人,要不就一个人薅更多的钱。想薅更多的人问题又绕回老生常谈地获客难,相比之下,一个人薅更多的钱好像更有可行性。

课包价格太高,学员负担不了怎么办?

“没关系,我们可以提供消费贷啊~一来学习之后你的收入肯定能提高,投资自己是值得的,二来按揭还款减轻压力,一年贷还有超低利息甚至无息。”

乍听起来,真是好处多多,*实现机构、学员、金融机构三方共赢。

但这样一本“好经”却出现了“唱歪”迹象。放贷企业一昧追逐利润扩大规模,身份审核、风险审核形同虚设;培训机构则以欺诈的方式,诱导消费者办理贷款,从中赚取提成。消费者成为了*的受害者。

套路之下,变成了一锤子买卖,销售根本不想联系你第二次。主要依靠拉新不靠续费的成人教育特性与之巧妙契合,成为了教育贷的高发之地。

在此,不完全列举,笔者分析了几点原因:

一是客观事实,成年人具备独立拥有信用卡、金融贷款的权利和偿付能力,以及成人教育的学费benchmark高,目的性强的现实属性。

二是针对于特定参培人群,信息壁垒较高。根据主打教育贷的百度金融调研数据,借贷人群以“新蓝领”和白领人群为代表,特别是当95后居多的“新蓝领”已成为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之一,他们在学历水平、对技能培训的重视程度、超前消费观念等方面积极,参与职业教育的意愿高达86.5%。

三是套用坊间段子“每一个成年人打算上进,都是从学英语开始的。”在离开学校之后,想要通过学习改变现状的,归根到底还是为了挣更多钱。正中了贩卖“梦想+焦虑”的下怀。

比起想买买得起,想买买不起的人更有购买欲。在上进心和冲动消费的驱动下,借助贷款一次性付清大笔学费成为选择。

如果深究,采用消费贷形式对教培企业而言一举两得,金融机构一次性结清课程费用,不存在“先收后退”的风险,财务报表上无论是收入和现金都进行调控,短期收入增加不是梦。同时,在刷完卡后,交易的双方不再是学员和企业,而是转嫁给学员和金融机构贷款,授课主体的培训机构仿佛“全身而退”。这样的关系会增加退费难度,口舌上的推脱而不进行退费,也直接导致了消费者在企业跑路后“没课上了,钱还得继续交。”

预收款管理有了新政策

事实上,针对频发的教育机构跑路现象,从教育部到地方教委均出台了面向预付款的相应政策。今年推出的《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中提到,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收取的预付资金总规模应当与服务能力相匹配,严禁超出服务能力收取预付资金,预付资金只能用于教育培训业务,不得用于其他投资;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12月初,北京市市场消费环境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体育局等6个单位发布《北京市预付式消费市场监督和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培训机构按季度填报预收资金支出、推动黑名单设立、不得引导消费者使用分期信贷方式支付大额消费贷,同时须引导消费者购买“退费险”等商业保险,大额应指1万元以上。

在消费者饱受困扰的退费问题上,上述细则给出了“15天”的强制要求。即,消费者在收费课程开始前提出退费的,培训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所有费用;在收费课程完成二分之一课时及以前提出退费的,应按已完成课时的比例扣除相应费用,其余部分在1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在培训课程完成二分之一课时后提出退费的,培训机构可不再退还费用。

但因培训机构单方面原因,导致无法继续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剩余部分的费用。

预收款和消费贷的问题真得管管了,政策已先行但能否落地还需观望,毕竟对于这些“久经沙场”的教培机构而言,办法总比“困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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