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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产业引导基金子基金管理人招募

产业引导基金采用“母基金+子基金”运作模式,引导母基金总规模人民币50亿元,不直接投资项目,主要投资新设子基金、可出资设立S型基金、可承接已设立基金的份额。
2024-09-11 11:28 · 投资界

高邮将出资50亿元组建市级产业引导基金,通过“引导母基金—子基金”出资方式,吸引优秀基金管理人,逐层撬动社会化资本,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和国有资金引导放大作用,重点引导社会资本投向高邮市“511”产业体系领域——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产业和生命健康产业等领域,大力培育新兴企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市政府重要产业项目和重点培育企业。

01、高邮概况

高邮,史称“江淮首邑”,因秦王嬴政筑高台置邮亭,故名高邮,别称秦邮。源远流长的人文历史、秀美如画的自然环境、奋发争先的时代精神,凝练成高邮崇文尚德、求实创新的城市品格,造就了一座古代文化和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运河名城。

高邮位于沿江经济带的长江北岸,江苏省陆域地理几何中心。长三角、宁镇杨城市群和江淮生态经济区在这里交汇,上海经济圈和南京都市圈双重辐射。

高邮现辖10个镇,1个乡(菱塘回族乡,江苏省唯一的少数民族乡)、2个省级开发区(高邮经济开发区、高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3年底全市户籍人口77.3万人,常住人口71.38万人。

2023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56.64亿元,增长5.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56亿元,增长8.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50254元、29560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6.93亿元。

02、高邮产业概况

江苏省高邮市始终坚持“聚焦江苏绿心、加快中部崛起”目标定位不动摇,以链式集聚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加快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截至2024年7月底,高邮市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命健康五大产业集群(5群)实现了规上开票收入610亿元,十一条重点产业链(11链)规上开票收入突破601亿元,位居全国经济百强县榜单第47位。

高邮市立足本地实际,出台了《高邮市“511”产业体系建设方案》,将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命健康五大产业集群及十一条产业链作为核心发展方向,确立了中长期发展目标,并围绕这一目标制定了六大重点行动及相应举措,推动“511”产业体系实现量与质的双重提升。

“511”产业体系即5大产业集群和11条重点产业链,具体为:新能源产业集群、新材料产业集群、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群、高端装备产业集群和生命健康产业集群5大产业集群;光伏产业链、储能(氢能)产业链、复合材料产业链、智慧照明产业链、智能终端产业链、专业装备产业链、特种电缆产业链、汽车零部件产业链、电动工具产业链、新型食品产业链和生物医药产业链11条重点产业链。

03、高邮市国投公司介绍

高邮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邮市国投公司”)成立于2016年,是经高邮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公司主要业务涵盖一是金融板块,以兴财公司为主体,从事基金投资、担保等业务;二是资产板块,以兴邮公司为主体,从事不良资产和资产投资与运营;三是新能源板块,以鑫阳公司为主体,从事新能源(光伏发电)业务;四是智能化与大数据板块,以星联公司为主体,从事智慧停车、大数据信息化业务;五是产业投资板块,以新锐产投公司为主体,控股实体企业,从事产业投资与运营业务。

04、高邮市产业引导基金介绍

高邮市产业引导基金是由高邮市国投公司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产业引导投资基金,按市场化方式运作,宗旨是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和国有资金引导放大作用,重点引导社会资本投向高邮市“511”产业体系领域——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产业和生命健康产业等领域,大力培育新兴企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市政府重要产业项目和重点培育企业。

产业引导基金采用“母基金+子基金”运作模式,引导母基金总规模人民币50亿元,不直接投资项目,主要投资新设子基金、可出资设立S型基金、可承接已设立基金的份额。

05、子基金管理人招募

本次招募秉持择优原则,注重子基金管理人储备项目、募资能力、投资能力、子基金组建效率、过往业绩以及对高邮市产业赋能贡献,以培育高邮市新兴企业、支持高邮市产业转型升级为导向,以加快子基金落地投资为目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06、子基金设立要求

(一)基金规模:子基金规模原则上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二)出资比例:子基金向高邮市引导基金申请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该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30%,最高不超过50%。子基金管理人对子基金合计出资比例不低于1%且不低于500万元。

(三)投资比例:子基金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额不超过子基金总规模的20%,子基金对单个项目的投资占股比例不超过30%,且不作为最大股东。

(四)存续期限:子基金存续期(指基金投资期与退出期之和,下同)原则上不超过8年,投资期不超过5年。

(五)管理费用:投资期管理人按照实缴金额确定计提基数,退出期管理人按照未退出原始投资成本确定计提基数,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管理费按照不超过子基金实缴部分1.5%/年计提。

(六)投资领域:主要投资于高邮市政府扶持和鼓励发展的“511”产业体系领域——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产业和生命健康产业等领域和其他市政府支持的重点发展产业。

(七)返投比例:子基金投资于高邮域内的投资金额不低于高邮市引导基金出资额的1.5倍。

07、联系方式

若有意向,请与高邮市国投公司联系。

联系地址:江苏省高邮市海潮东路108号-1金融大厦21楼

邮编:225600

联系电话:19975012557

联系人:顾女士

高邮市国投公司具有最终解释权。

来源:高邮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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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409/5399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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