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向我询问运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秘诀,咨询我对他们投资项目的看法,对此我常常感到难以回答。因为毕竟人精力有限,一个人不可能对所有的行业都有充分的了解,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询问,自然不能给出面面俱到的回答。不过,有一条建议我觉得应该对所有PE都适用:那就是信任是成功运营PE的基石,无论是基金股东与基金管理人之间,还是基金管理人与项目公司之间。下面是我*次进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募资和运作经历,可以成为此观点的一个佐证。
“摊派”凑来2亿元
我*次进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作是在1999年。我当时担任深圳创新投资公司筹备组组长,募集资金的目标是5亿元。尽管深圳创新投资公司有着政府背景,但我遇到的*个问题就是如何说服潜在的股东,把“银子”掏出来。当时深圳分管金融的庄心一副市长把我叫到办公室,给了我一份列有深圳骨干企业的名单说:“你去找这些企业老总,让他们都入股!”拿着这份“手谕”,我对于成功募集5亿资金一度充满信心,然而事实却无情地给了我当头一棒。
在随后的十几天里,深圳创新投资公司筹备组副组长李万寿开着他借来的一辆旧吉普车载着我,从深圳西面走到东面,拜访了深圳机场、深能源、深高速、免税集团、盐田港等企业。这些都是深圳国有控股的大企业,大部分是上市公司,资金实力非同一般。见我们拿着市领导“手谕”前来,这些企业的主要领导都出面很客气地接待了我们。不过,接待归接待,谈到出资问题就一个个面带难色,婉言拒绝。有的企业领导并不隐瞒自己真实的想法说:“阚总,政府办的投资公司有赚钱的吗?跟政府办的投资公司有什么玩头?广国投玩完了,我们市里那些国有的投资公司还不是一个样?这都是股东的钱,是要回报的。”有的企业老总搞不明白什么是创业投资,听我们介绍成立创业投资公司目的是扶持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时说:“那不是政府该做的事吗?我们是经营性的企业,我们的投资是要讲经济效益的!”一大圈转下来,没有一家企业痛快地答应参股。无奈,我向庄心一副市长汇报了这一情况,庄副市长听此结果一愣,说:“是吗?把他们一家家请过来,我和你一起做工作。”
我现在还记得在庄心一副市长办公室里,这几家企业老总鱼贯而入的场景。庄副市长和他们都很熟,根本没做什么工作,更没说那些大道理,只是拍拍他们肩膀,开玩笑地说“你们这么有钱,也不能一毛不拔!你出3000万,你,还有你!也不能少于这个数字……”
当然,这样的募集方式不会让人有成功募集的喜悦,反而带来一种“摊派”的尴尬,即便如此,初期深圳创新投资公司也仅仅凑了2亿元,加上政府出的5个亿,没有达到预期的10亿元目标。
两分钱换回的信任
*次募资遇到的“囧”境,特别是那些企业领导的话深深地刺痛了我,让我下定决心要让这个“摊派”起家的国有控股的创业投资公司,真正变成一个给股东带来利润的基金。
当时有观点认为作为政府主办的一家创业投资公司应重视社会效益,不能过度强调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不过我觉得创业投资不是政府可以大包大揽的事,要把这一行业做大做强必须有大量的社会资金参与,而此前的政府主办的创业投资公司,包括一些金融性的投资公司不成功的根本原因,说到底就是不赚钱!一个市场运作的企业自身不赚钱,难以为继,谈何社会效益?因此,我的*个目标就是改变大家对国有投资公司的看法,赢得股东的信任和支持。
1999年,深圳创新投资公司成立3个月账面就有2000多万利润。这主要是当时证券市场比较好,理财业务收益率高于国债,我对新成立的公司财务部门要求很简单,“闲置资金不闲置,找流动性强、收益率高、风险度低的理财产品运作好”。
2000万的利润摊到每一股,分红大约是2分钱,尽管这点钱很少,但是我还是决定要当年分红。我把分红想法向刚从深圳投资管理公司总裁提升为常委副市长兼任深圳创新投资公司董事长王穗明一提,王董事长有点生气,她误以为这是迫于股东的要求,当着我的面就说,“怎么?穷疯了,这点钱也要分?”听是我的想法之后,她爽快地答应了我的做法,但加上了一句:“我们政府那部分5年不拿回去。”
事实上,深圳创新投资公司成立3个月马上进行分红,让很多股东既吃惊又感动,尽管仅仅是2分钱一股的小红利,但是对于他们的触动颇深——因为他们从来没有指望过投资于政府办的机构居然还能分红!
对股东也要反向选择
分红2分钱带来的结果是股东们对深圳创新投资公司第二次募集响应强烈。当我们次年再次提出增资9亿使深圳创新投资公司注册资本达到16亿元,打造国内投资能力最强的创业投资公司之后,没等到我们出门“化缘”,股东们纷纷主动上门——深圳机场公司直接提出要16亿的20%的股份,也就是净增资 2.9亿元;其余6.1亿认购的公司有广东亿安集团、福田投资、粤电力、广深铁路、四川隆兴、上海大众公用等等。
其中,当时广东亿安集团董事长罗成表现最积极,直接索要5亿股份的增资权,为此还多次来公司找我等洽谈。另外,当时的上海首富周正毅甚至直接跑到虹桥机场,拦住刚下飞机的我商谈入股的事情。面对众多的“追求者”,我们也开始有条件地进行对股东的反向选择。我和李万寿等人去位于广州的亿安集团总部进行考察,董事长罗成对我们进行了接待,我们也安排罗成董事长与常委副市长、公司董事长王穗明见了面。尽管当时广东亿安集团旗下的亿安股份的股价突破 100元,成为当时*的百元大股,给人感觉很有实力,但是这次增资还是没有选择亿安集团,因为王董事长对罗成印象似乎不佳,事后反复对我说,这次增资必须是有“真金白银”的企业,要找些好的合作伙伴!而周正毅也没有能够参股,他希望获取的20%股份,最终也花落上海大众公用股份有限公司。
后来,亿安集团与周正毅双双出事,这后来发生的事情让我感到幸运,越发感到王穗明董事长提出找好的合作伙伴的重要性——倘若亿安集团和周正毅成为公司的主要股东,公司势必会被他们后来的遭遇殃及,必定会给公司此后的发展带来巨大不利影响。
离开深圳创新投资公司已有多年,时过境迁,早年那些筹资和投资现在已经难说有什么成功经验可以借鉴,但是公司成立初期的两次资金募集的事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PE运作过程之中,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双向信任与双向选择,才是PE能获得成功的最根本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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