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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谷科技公司创始人同投资者控制权争夺战升温

硅谷科技创业公司的“权力争夺战”正愈演愈烈,主要表现为各科技公司创始人都希望投资者作出让步,从而使自己获得对公司的更多控制权。
2012-07-12 08:50 · 腾讯科技

  北京时间7月12日消息,国外媒体今天刊登评论文章称,硅谷科技创业公司的“权力争夺战”正愈演愈烈,主要表现为各科技公司创始人都希望投资者作出让步,从而使自己获得对公司的更多控制权。

实行多重股权结构的科技公司比率呈增长之势(腾讯科技配图)

  实行多重股权结构的科技公司比率呈增长之势

  以下为文章全文:

  过去两年中,作为硅谷最有影响力风险投资公司中的一家,安德森霍罗维茨基金(Andreessen Horowitz)为创业公司投资事宜设定了新规则。该投资基金称,愿意看到所投资创业公司创始人持有公司控制股权的情况,如此一来,此类创业公司就更能抵挡住来自外界的压力,从而将更多精力用于开发出性能更为优秀的产品。

  安德森霍罗维茨基金管理着27亿美元的投资资金,此前曾向Facebook、社交游戏开发商Zynga以及美国团购网站Groupon投资。该基金提出的上述最新主张,自然赢得了创业者们的赞许,其中包括网络设计零售商Fab.com联合创始人兼CEO詹森·戈登伯格(Jason Goldberg),该公司去年12月曾融资4000万美元,主要投资者为安德森霍罗维茨基金。

  只是安德森霍罗维茨基金的上述投资理念,也使得风险投资商同创业者之间的裂痕浮出水面:未经过市场考验的年轻创业人士,继续维持着对各自增长公司的控制权。就目前而言,由于风险投资者能够从创业公司那里获得良好回报,因此他们对于这种股权结构安排感到满意。但风险投资商也有着自己的担忧:如果权力过于集中的年轻CEO出现差错,则投资者们将“无力回天”。

  美国科技孵化器机构Firespotter Labs联合创始人兼CEO克雷格·沃尔克(Craig Walker)认为,将太多投票权集中于一名高管身上,这种现象很不正常,“这就是为何要设立公司董事会的原因。如果大家能够协同作战,无疑将获得双赢的结果。”

  股权结构

  在风险投资产业发展初期阶段,由于创业公司极度缺乏资金,创业者们通常是放弃对公司的控制权,以换取公司的*笔融资。1957年期间,美国计算机厂商Digital Equipment同意将70%股权转让给美国研究和发展公司(ARD),以换取后者7万美元的风险投资资金和3万美元的贷款。

  到了上个世纪90年代美国互联网产业兴盛期,在各创业公司的演进过程中,由于资金来得较为容易,因此创始人对于公司的控制权也有所增强。即便如此,这些创业者通常并不拥有投票控制权。在公司规模发展壮大后,这些创始人往往会放弃原先所担任CEO职位,并在公司进行首次公开招股(IPO)之前,任命一位职业管理人士来担任CEO。

  只是最近数年以来,科技公司的创业者则显得更为自信。Facebook今年5月进行IPO之前,就已制定了双股权结构。通过这种股权结构安排,虽然Facebook创始人兼CEO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所持股权比率仅为28%,但他本人拥有的投票权却高达57%。Zynga去年12月进行了IPO,当时该公司实行的是三重股权结构。在Groupon去年11月进行IPO之前,实行的也是双股权结构。

  谷歌在2004年进行IPO之前,首先引入了双重投票权结构,后来这种做法被其他科技公司所效仿。目前谷歌联合创始人拉里·佩奇(Larry Page)和塞吉·布林(Sergey Brin)以及执行董事长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三人共拥有公司将近66%的投票权。上月期间,谷歌股东还批准设立第三种形式的股票,即没有投票权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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