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顺德区人民政府正式印发了《顺德区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备受各界瞩目的母基金管理办法正式领航顺德双创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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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投资母基金?
由顺德区人民政府设立并主要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引导性基金,其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顺德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投资,主要用于参股投资子基金及二级母基金。
母基金对应的子基金投资方向
子基金是指母基金参与投资,主要用于投资产业的基金;办法所称二级母基金是指由母基金参与投资,主要用于投资其他产业投资基金的基金。
母基金参股投资的子基金集中投资于成长性好、在关键节点上需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但不限于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
投资设立的子基金分为市场化运作的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并购基金以及政策性的种子基金、天使投资(人才)基金、招商引资基金等。
母基金来源
母基金总规模不低于10 亿元。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一)区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
(二)母基金运作所产生的收益;
(三)区拨改投资金;
(四)上级主管部门的参股资金;
(五)其他资金来源。
基金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限为10年,到期后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可以申请展期2次,每次不超过1年。
高规格的管理机构
区政府设立顺德区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作为母基金的主管机构。
管委会由区领导及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财税局、区国资办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管委会主任由区长担任,管委会下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管委办),管委办设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科技)。
资金管理及运营方式
母基金由区财政出资划拨至区国资办,区国资办以资本金方式注入区政策性投资平台广东顺德科创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集团),由科创集团出资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母基金公司),作为母基金投资和运营的专项实施主体。
投资要求
投资规模
母基金的投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注册资本或实际出资额的30%,且不成为子基金的*大出资人;
单项最高出资额原则上不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
对于区政府鼓励发展的产业及基金,经管委会批准可适当放宽标准。
基金投向
子基金在存续期内投资于顺德区注册企业的资金总额不低于母基金参股出资的资金额度的100%。
存续期限
子基金的存续期限原则上为5~10 年(对并购基金可适当缩短存续期限)。
委托管理
子基金的治理结构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委托专业管理机构负责对子基金的日常投资和管理。
设立方式
子基金可以选择公司制或合伙制形式设立,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和运作。
投资程序
(一)公开征集
(二)投资初审
(三)投资决策
(四)社会公示
(五)方案实施
(六)投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