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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界学堂】严防扼杀合伙经营的七大“凶手”

对于大多数的合伙经营来说,难题通常是合伙人像是在面对一场婚姻,如果了解有关统计数据,你就会知道有一半的婚姻都不会长久。
2012-06-25 07:27 · 投资界

  从全球领先的投资机构KKR公司(Kohlberg KravisRoberts),到Baskin-Robbins零售连锁店,再到惠普等IT行业领军企业,合伙制对于企业家和创业的成功发挥着重要作用。原因很简单:合伙制会带来技能上的互补,可以共同承担设备或费用,以及使拥有资金的合伙人与其他拥有技术的合伙人协同配合,因此两位合伙人都能在创业过程中获益。

  理论上,合伙制是创业企业组织形式的不错选择。但是依据我的经验,合伙制并不一定适用于所有典型的创业企业组织。

  对于大多数的合伙经营来说,难题通常是合伙人像是在面对一场婚姻,如果了解有关统计数据,你就会知道有一半的婚姻都不会长久。经营婚姻需要处理变化无常的各种合作问题:自尊、金钱、压力、每月开支及日常费用。再加上你必须管理的员工,你就会清楚地了解成功经营一家合伙制企业需要做的所有事。

  如果你正考虑引入一位合伙人,请考虑以下可能扼杀合伙经营的七大“凶手”:

 “凶手”1、平摊资本,而不分担费用

  任何时候,当创业者拿出自有资本时,如资金、资源、信息或资产,同时也会自然奉献出企业管理能力。理想状态下,合伙人正直诚恳,根本不会视此为理所当然并据为己有。但是,理想状态通常不会存在,所以千万小心。拟定有关协议,规定按“联营”协议进行费用分摊,也可以使自己在企业经营出问题的情况下从容退出。

 “凶手”2、因不能负担其工资而让其成为合伙人

  从一开始,这么做就是合伙经营的杀手。合伙经营的情况通常都类似,如鲍伯有创业想法,而弗雷德有管理能力,但鲍伯不能承担雇用弗雷德的费用,因此他们决定分摊责任、费用和利润。但结果却是以鲍伯和弗雷德的彼此不和而告终,而且鲍伯还发现自己还对弗雷德在合伙协议下的义务(债务和其他)负有责任。如果你有创业想法,而别人有能力,那么就雇用他或签订独立的承包协议,而不要与其组成合伙企业。

  “凶手”3、缺少书面签订的合伙协议

  由于合伙经营的性质,每个细节和每项责任都必须清楚地规定,形成书面文件,并取得所有相关方的一致同意,最好是通过各方同意的资深律师起草一份书面合法协议来达成。确保该名律师精通合伙企业的法律业务,另外合伙人要妥善保管律师的名片,在合伙经营出现问题时,你也许会需要他的帮助。

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pe.pedaily.cn/201206/201206213290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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